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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国资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0-07 文章来源:喀什纪检监察网

 根据地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1日至22日,地委机动巡察组对地区国资委党委开展了机动巡察,2021年2月22日地委机动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对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地区国资委党委提高政治站位,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负责同志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紧扣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梳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抓好整改落实。截止2021年7月,22个问题中,20个问题已整改完毕,2个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中,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及地委工作要求方面

 (一)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提高素质能力。科学制定理论学习计划,提升国资干部理论水平,每周至少组织全体干部学习1次。二是深入调研认真分析研究制定落实可操作性规章制度。主要领导带队深入企业进行调研,认真分析研究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地区国有企业三年行动方案》,积极发挥出资人职责,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各项制度,落实国资监管工作到位,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发展壮大国有经济,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完善《喀什地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考核工作操作手册》,细化喀什地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考核工作。待地委、行署同意后执行。

 (二)针对“督促企业落实学习制度不到位”问题

 督促各企业党组织结合国资委党委下发《常态化学习宣传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召开国资委系统党风廉政教育和反腐败斗争推进会、落实整改动员会、常态化学习宣传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动员会、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将学习内容纳入各级组织全年学习计划并落实情况上报国资委党委。

 (三)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有序推进地直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监管企业董事会基本健全,监事会作用日益凸显,经理层人员逐步配齐,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股权结构进一步合理。二是完善监管体制。建立健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监督问责机制、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倒查机制,提升监管的严肃性、科学性、有效性。三是全面梳理企业财务状况。组织监管企业全面梳理低效益企业和亏损企业,并逐户分析低效益及亏损原因,按照“一企一策”有针对性制定优化管理、拓展业务、资源整合等制定短期减亏措施和三年计划。推进减亏增效,推动监管企业整体效益增长。

 (四)针对“国有资产监管不力”问题

 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喀什地区地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地属国有企业国资监管警示函工作规则》《喀什地区地属国有企业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的通知》。制定培训计划,组织中层以上企业管理人才培训。每年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组织政治坚定,业绩突出,作风过硬的企业中层干部开展骨干培训不少于一期,推进企业高中层干部队伍建设。

 (五)针对“本级国有企业资产投入大收益低,保值增值率较低”问题

 全面梳理企业财务状况。组织委属企业全面梳理低效益企业和亏损企业,并逐户分析低效益及亏损原因,按照“一企一策”有针对性制定优化管理、拓展业务、资源整合等制定短期减亏措施和三年计划。推进减亏增效,推动委属企业整体效益增长。

 (六)针对“对控股企业管理不到位”问题

 健全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修订完善《喀什地区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等国资国企改革文件,推动地区国有企业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健全。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一)针对“执行财经制度不严”问题

 一是完善财务制度。完善机关内部财务管理规定,规范财务报销制度。严格财经纪律,每月及时公开财务收支情况。二是加大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学习财务管理知识、财经法律法规知识,以制度办事。

 (二)针对“对国有企业规范运营监督指导不力”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喀什地区地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地属国有企业国资监管警示函工作规则》《<喀什地区地属国有企业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的通知》。二是完善企业内部监督体系,建立审计部门向董事会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董事会对经理层落实董事会决议的监督,落实企业内部监事会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发挥企业内部法务人员和外聘法律顾问或律师在经营管理中的双重法律审核把关作用,保障企业依法经营、合规管理、防范风险。督促各公司依法依规加强对子企业的管理和监督。

 (三)针对“违规担保”问题

 一是对担保贷款涉及人员贷款担保情况进行清理,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清理债务或通过转移担保的方式解决担保问题。二是由公司法律顾问团队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授课,讲解关于投资、担保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国资委出台的《喀什地区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并严格落实,杜绝发生违规担保事宜。

 (四)针对“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

 一是强化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通过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各负其责、分级实施,教育提醒、保护干部的原则落到实处。二是坚持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作为规范自己廉洁从政从业的有效依据,严格要求系统每位党员干部加强学习和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远离“高压线”。定期进行集体廉政提醒谈话,持续抓好警示教育,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周”“家庭助廉”等活动。三是严肃执纪问责。坚持边整边改,以查促改、以改促行,督促相关国有企业对造成重大影响的企业干部职工追责问责。

 (五)针对“对领导干部违纪行为发现不及时、处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二是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反腐败工作,开展警示教育反思活动,开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学习和测试活动。三是待有关部门核查后,按干部管理权限,追究违纪违规人员的责任。

 三、聚焦党建统领,服务管理企业方面

 (一)针对“抓基层党建意识不强,对下属企业基层党组织指导监督不力”问题

 一是印发《党建工作手册》,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新疆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毫不动摇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制定《关于喀什地区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建设实施办法》,切实履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领导责任,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实行目标管理,从严治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建立换届工作指引。制定国资系统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引,细化换届操作细则,及时掌握下级党组织换届时间,对任期即将届满的提前半年书面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对党委管辖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部分基层党组织换届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强化党史学习宣传教育,制定方案,创新学习方式,组织参观红色基地、演讲、党史知识竞赛等活动内容,浓厚党史学习宣传氛围。四是加大对党员培养发展力度。严格按照《党章》要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质量、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把党员队伍入口关,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制定国资系统《2019-2023年喀什地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各地直国有企业党组织制定党员发展培养三年规划,举办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班。

 (二)针对“企业党组织建设工作薄弱”问题

 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推进喀什地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实施办法》)(喀署办发【2019】162号)文件精神,积极与地委组织部协商,尽快将非公经济组织移交喀什市相应的管理部门、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

 (三)针对“党员发展工作滞后”问题

 一是强化党史学习宣传教育,制定方案,创新学习方式,组织参观红色基地、演讲、党史知识竞赛等活动内容,浓厚党史学习宣传氛围。二是加大对党员培养发展力度。严格按照《党章》要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质量、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程序,严把党员队伍入口关,坚持党员标准,保证党员质量,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同时坚持统筹兼顾和数量均衡的原则,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四)针对“抓班子带队伍力度不够,干部队伍管理存在短板弱项”问题

 强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力度,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建立国资委年轻干部信息库;制定《喀什地区国资委内设机构及编制建议》并积极推进落实。

 (五)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规范”问题

 培养专业素养过硬的组织人事干部,专责落实国资委机关人事调整及企业中层以上人员的考察任用。规范用人程序,严格审核用人人事档案。

 (六)针对“选人用人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

 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的谋划筹备,严格选人用人工作流程,指定专人规范记录党委会议记录本(会议纪要),做好干部档案审核,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程序规范有效。

 (七)针对“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不到位”问题

 全面排查全体干部职工持有和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建立台帐,做到集中管理,统一存放。

 (八)针对“‘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彻底”问题

 落实“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制度。起草《2019年度选人用人工作报告》,及时向地委组织部干部监督报备。常态化坚持做好“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及时将评议结果在参评范围内进行通报;有针对性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并常态化抓好整改落实。

 四、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方面

 (一)针对“未压实整改主体责任,问题整改不彻底,举一反三不够”问题

 成立专门“整改领导”小组。负责中央六巡、地委巡察反馈问题梳理及“回头看”工作。认真落实《规范国有资产租赁办法》进一步梳理完善租赁合同,对不合理的合同废除。

 (二)针对“落实整改监督责任缺位,抓下属企业整改工作不实”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坚决的政治态度和扎实有力的措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强化理论学习,提高素质能力。常态化学习宣传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并加大贯彻力度,科学制定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班子成员带头学习,严格抓好落实。三是严肃执纪。根据地区指导性企业负责人年薪管理办法,制定企业具体实施办法,各企业制定本单位方案报请国资委同意后执行。

 经过近3个月的集中整改,机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地区国资委党委将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暑和地委工作要求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坚持整改标准不降、措施力度不减,持之以恒,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312959,邮箱:646963159@qq.com。

 

                                                                                                                             中共喀什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