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11-12 文章来源:喀什纪检监察网

 

 

第一部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泽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全县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及其政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有关党内法规的实施办法;承办县委、县政府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21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组、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组、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组、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组、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组、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组、县委巡察办、第一县委巡查组、第二县委巡查组、第三县委巡查组、第四县委巡查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编制数109人,实有人数89人,其中:在职78人,增加46人;退休11 

人,减少2人。离休0人,增加0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1169.82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收入预算1169.8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1169.82万元,占100%,比上年预算增加673.31万元,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体质改革,新增纪委监委6个派驻组,增加46人,工资福利等增加。

政府性基金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该项资金预算安排。

三、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 年支出预算1169.8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169.82万元,占100%,比上年预算增加673.3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46人,工资福利等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该项资金预算安排。

四、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69.82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69.8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9.2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8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合计116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9.8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73.31万元,增长135.61%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体质改革,新增纪委监委6个派驻组,增加46人。项目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该项资金预算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19.29万元,占78.5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63.42万元,占13.97%

3.住房保障支出(类)87.10万元,占7.4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纪检监察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919.2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526.38万元,增长133.9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工资福利及机关运行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预算数为108.9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6.44万元,增长384.0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2021年预算数为54.4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46万元,增长21.0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1年预算数为87.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1.02元,增长141.4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六、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69.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90.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79.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预算未安排项目支出预算。

八、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数为12.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0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比上年增加2.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年初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2.0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巡查,监察增多,车辆运行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资金安排未发生变化,与上年保持一致。

九、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及下属0家行政单位和0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9.6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6.98万元,增长143.7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机关运行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2021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5289.48平方米,价值564.00万元。

2.车辆4辆,价值73.52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价值48.53万元;执法执勤用车1辆,价值24.99万元;其他

车辆0辆,价值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53.84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度,本年度实行绩效管理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自治区本级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自治区本级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

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及其他费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