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普县教育局党委关于喀什地委第二提级巡察组巡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9-17 文章来源:喀什纪检监察网
泽普县教育局党委关于喀什地委第二提级巡察组巡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社会通报)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
1、思政课教学效果亟待提升。县教育局党委对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实践系统谋划研究不够,针对性开展教研培训力度欠缺。如,各学校专兼职思政课教师整体专业化水平不高,课堂教学理论照本宣科多、理论和区情实际结合不够紧密,部分教师对简明新疆地方史基本知识点概念模糊不清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教学形式载体单一。
整改情况:一是泽普县教育工委实体化,配备了3名副书记,研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手册》,先后多次组织召开了思政课专题研讨会,制定下发了《泽普县教育系统“学四史、讲四史”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学校领导带头上好“开学第一课”,引领示范、主动上好思政课,成立监督检查工作专班,对各中小学开展思想政治实践工作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高位推动工作。二是各中小学利用首课三分钟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将思想政治教育、新疆四史教育等内容纳入各学科日常教学之中,大力开展思政课教学能手比赛,打造精品思政课堂48节,切实增强了全体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三是按照《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根据《喀什地区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政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组织全县50名思政课教师集中参加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网络研修培训。一方面组织全县各中小学书记、校长、班主任、思政课教师利用网络视频设立10个分会场,开展思政课示范讲座。另一方面成立了马秀娟思政名师工作室,发挥思政名师工作带头、引领和辐射作用,以点带面,促进了全县思政课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的提高。四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和健全了《思想政治理论课集体备课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做到思想政治教育课集体教研、集体备课,实施思想政治教育课有效教学。截至目前,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2、“四史”教育基地未尽其用。泽普县高中段“四史”教育基地已建设完成,但专业讲解教师培训少、配备少,学生进馆受教育覆盖率低。如,县职业高中四史教育基地2020年10月建设完成,但截至目前,全校37个班学生仅有10个班去过“四史”教育基地,教育实践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开展“人人学习新疆四史,人人会讲新疆四史”专题教育,按照师生讲解员不得少于师生总数的10%的比例要求,严格落实和强化“四史馆”讲解员培训工作,形成了一支优秀师生讲解员队伍。二是加大了“四史馆”教育基地专业讲解人员培训力度,做到了每个班级都配备了一名精通“四史”教育工作的教师兼任讲解员工作,教学班级讲解员覆盖率达到了100%。三是全县各中小学党(总)支部都精心制定了“四史馆”年度开放使用计划,确保每名师生每年在本单位“四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不少于4次,每学期学习培训不少于2次,最大限度提高“四史馆”教育基地的使用率,确保师生接受教育覆盖率达到100%。四是教育局党委成立监督检查工作专班,各学校组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定时不定时对“四史馆”使用频次使用效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确保每名师生能通过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切实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截至目前,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3、国语教育发展尚不能满足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要,未严格落实自治区小学阶段就近、免试、划片招生政策,存在跨片区、掐尖招生情况。如,泽普县二小汉族教师占比88.2%,2020年秋季只限定招收城区所有汉族幼儿,对少数民族幼儿入学采取掐尖、择优、少量招生,二小较其他小学有国语提升优质条件和氛围,大部分学校辖区内小学段新入学少数民族学生无法就近入学,群众有所反映。
整改情况:一是泽普县教育局党委于2021年6月对全县幼儿园大班毕业即将就读小学的适龄儿童户籍、住房等方面全面展开调研、全面摸排统计,指导各学校根据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制定秋季招生计划。二是根据开展调研情况,以及群众反映焦点热点难点问题,就起始年级入学的学生生源户籍、住所等进行翔实登记分析,按照就近、免试、划片招生等相关政策,泽普县教育局党委对义务教育段中小学,尤其是对泽普县第一小学、泽普县第二小学、泽普县第三小学、波斯喀木乡中心小学等4所小学的招生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了《泽普县2021年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入学(入园)工作方案》《泽普县第二小学关于少数民族起始年级招生工作计划》,教育局党委及时再次召开了秋季招生工作专题会议,将招生政策面向社会公告,按照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工作计划实施。三是对乡镇场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由乡镇场小学、幼儿园党组织研究决定,形成乡域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幼儿园学区片划分和招生方案,向教育局教学管理中心备案,面向社会公开,全面落实招生工作,确保了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截至目前,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4、对学校教材发放跟进监督不到位,影响教育教学。如,按照教学课程设置,2018年10月自治区教育厅审定补发民语文教材,泽普县七中仅将其中的629套3145本教材发放给高一年级学生,其余1764套8820本教材至今未发放给学生,教材未发挥应有的作用。
整改情况:一是教育局党委研究制定了《泽普县教材、教辅管理制度》,印发至全县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贯彻落实,规范了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材教辅的管理。二是根据教学管理中心对往年教材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泽普县中小学、幼儿园教材教辅管理承诺书》,并由教育局党委与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党组织主要领导签订了《泽普县中小学、幼儿园教材教辅管理承诺书》34份,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全面从严落实教材教辅等管理工作。三是结合泽普县第七中学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查摆,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并撰写自查自纠报告,教育局党委采取明察暗访、实地查看等方式督查整改情况,并形成泽普县“三个学段”自查报告,报送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四是建立教材教辅审读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教材教辅的审读工作,所有进入校园的教材教辅用书,都必须是在《自治区教材教辅用书目录》之中选定,且必须自新华书店征订、订购。五是对督促泽普县第七中学立行立改,当即将库存1764套8820本教材发放给学生,建立发放台账,并书面向巡察组报告。截至目前,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5、双师型师资力量不足,实操设备短缺,部分学生从事与专业无关的义务劳动,无法按专业实际需要开展实训教学。如,县职业高中双师型教师占比仅为30%,缺乏有经验的“双师型”实训骨干教师;汽车维修专业实操设备严重缺乏,2020年高三毕业生只开展理论授课,没有进行过实操训练;中餐烹饪专业实训设备仍在配备中,无法满足学生日常实操技能培训需要;农机维修专业、建筑装饰专业高二年级部分学生在上课时间长期从事学校绿化、电路维修等义务劳动。
整改情况:一是泽普县教育工委、泽普县教育局党委高度重视泽普县职业技术高中发展,积极向泽普县委、泽普县人民政府递交请示报告,多方筹措资金,申请上海援疆项目资金2561万元,为泽普县职业技术高中新建实训楼三栋(其中建筑装饰专业实训楼、农机维修专业实训楼和综合实训楼各一栋),该项目已于今年5月份全面启动并开始施工,预计于9月份封顶,该实训楼群建成后,极大程度改观了泽普县职业技术高中实训场所不足的问题。二是泽普县教育工委、泽普县教育局党委积极与上海援疆前方指挥部沟通联系,全面启动“沪喀职教联盟”培训计划,为泽普县职业技术高中通过远程教育集中进行师资素养提升培训70人次、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研修线上线下培训18人次,以及自治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研修、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培训2人次,和职业学校“卓越校长”培训1人次,在一定程度上,有效促进了泽普县职业技术高中“双师型”教师专业技术能力和教育教学经验的提升。三是经泽普县教育局党委同意,并报请泽普县教育工委批准,泽普县职业技术高中校外聘请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专业1人、建筑装饰专业1人、美发与形象设计专业1人、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专业2人等5名兼职教师,在具体实训中一方面强化了教学,弥补了“双师型”师资不足的短板,另一方面在教学过程中,做好“传帮带”工作,带动本校专业转型,向“双师型”教师专业发展方向迈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该校部分专业“双师型”教师不足的问题,促进了该校教师专业技术能力提高,提升了学生学习技能实操的效率。四是为更好发展我县的职业教育,经泽普县职业技术高中逐级申请,于2021年初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同意,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专业在泽普县职业技术高中准予开设,于2021年9月正式办班招生,促进了该校课程设置多样化,拓宽了职校毕业学生就业渠道。五是经泽普县教育局党委积极向泽普县教育工委请示报告,书面向泽普县人民政府申请并获批准,泽普县人民政府投入265.1632万元用于泽普县职业技术高中多功能厅及中餐烹饪实训基地设备采购,专业实训已采购完毕,并投入实训实操,极大程度改善了泽普县职业技术高中办学条件,为职业教育夯实了一定基础。截至目前,该问题正在整改进行之中。
6、专业实训技术含量不高,校企合作不深入,就业质量不高。如,园艺专业高二年级学生实训仅以简单西红柿苗培育代替;校企合作企业少、产学融合发展不够,毕业生就业质量不高,至少有1/3学生工资在800—1000元。
整改情况:一是泽普县教育局党委、泽普县职业技术高中研究,并报请泽普县教育工委批准,制定了《泽普县职业技术高中五年发展规划》《泽普县职业技术高中提升学校办学资金筹措方案》等一系列规划、方案,明确泽普职业教育发展方向。二是泽普县委、泽普县人民政府积极多方筹措资金2997.4万元,新建、改扩建多功能厅建设项目、爱国主义基地建设、中国“四史”长廊、传统文化长廊、实训基地等,逐项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以及投入103.6万元采购设施设备用于学生实操实训,极大程度改善了泽普县职业技术高中办学条件。三是泽普县职业技术高中主动谋划,并报请教育局党委、泽普县教育工委、泽普县委等上级部门批准同意,逐步完善校企合作管理培养机制,制定《泽普县职业技术高中校企合作管理办法》,进一步拓宽了校企融合和工学结合工作,积极开展了与浩源服装公司、昌燕装饰装潢公司、德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企业签订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并经泽普县人民政府牵头,该校与新疆闽龙达干果产业有限公司、新疆金湖杨药业有限公司等泽普县县域重点企业签订校企合作框架协议,提升了泽普县职业技术高中专业技术实训含量,仅今年已为其输送学生44名,拓宽了泽普县职业技术高中毕业生就业渠道。四是泽普县职业技术高中经报请教育局党委、县教育工委批准同意,积极与县内外126家中微小型企业开展校企融合、合作交流的教育模式,建立了校企合作协议框架,与企业共同改建了2座“生产型”实践实训厂房,于农业专业合作社达成协议,共同管理经营温室大棚,为学生提供了实训场所,提升了学生的实训技能水平,拓宽了学生的就业渠道。五是泽普县职业技术高中积极与泽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沟通,组织召开就业指导及校园招聘会活动,通过让学生与企业家互动、就业指导及合作座谈会、现场招聘等3个环节,已与疆内的克拉玛依、乌鲁木齐、喀什,疆外的山东、湖北、安徽等地的相关企业进行了合作,累计输送了141名学生,为输出型就业打下了基础。截至目前,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后期教育局党委将持续跟进监督该校多功能厅等工程项目建设。
7、营养餐配送未按标准执行。如,桐安乡路途距离远,供应商不能及时配送肉类,有用剩余鸡肉代替羊肉情况,未能严格按照带量食谱进行配餐,桐安乡中心小学2020年10月营养餐平均每个学生只吃到3.19元。
整改情况:一方面2020年秋季学期因疫情原因羊肉供应比较紧张,再加上当时供货商感觉羊肉招标价格过低,且桐安乡中心小学距离县城较远,增加了供货商的成本,协调其它供货商供货有一定滞后性,导致羊肉供货商不愿意配送、采用鸡肉代替羊肉、学生餐食标准达不到4元的问题出现;另一方面学校工作人员没有及时根据食材变化而调整食谱食材用量,导致出现学生餐食标准达不到4元的问题。针对该问题,一是泽普县教育工委、教育局党委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力量研究、制定了《关于泽普县中小学及幼儿园食材采购要求》,严格规定供货商必须保证送达学校的食材质量和数量达标,按照各学校指定的时间、地点交货,保证学生饮食安全,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如发现供货商所送食材质量不达标、不按时供货、无检验证、无合格证、无检验报告、不按时填写送货单等问题,严格按照供货合同违约一次扣除2000元保证金,第二次发现则永久取消供货资格、纳入到黑名单。二是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及监管工作,做到月月有检查,时时有监督,确保每个月每所学校都能被检至少一次,包括各乡镇教学点,以便及时发现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确保及时整改到位。三是统一制定了幼儿园、中小学带量食谱及膳食执行标准,下发至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贯彻落实,严格要求各中小学和幼儿园按照食谱及膳食执行标准落实,不得擅自更改供餐食谱和膳食标准,确保制定的带量食谱及膳食执行标准的落实,坚决杜绝了学校食堂食材不按照食谱配餐、食材替换等问题。四是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党组织根据在校生每日到校实际情况,以及带量食谱据实做好食材采购计划,并严格落实配餐,确保餐食标准不降、餐食质量不断提升,将上级补助的资金全部用于学生营养膳食,达到了学生营养餐吃到4元/生的标准。截止目前,此项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8、未严格落实营养餐监管制度。如,部分学校存在陪餐记录造假,登记不及时情况;部分学校营养餐出入库单无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食材管理入库出库记录不全、登记错误,监管有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学校营养餐往往是贪腐问题的廉政风险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营养餐出入库单无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食材管理入库出库记录不全往往是滋生腐败的前兆,教育局党委高度重视此项问题,三个月内召开教育系统警示教育会议150余场次。将近年来贪污、侵占、挤占、挪用寄宿学生伙食补助资金、学生营养餐计划补助资金的6起案例持续进行通报,并结合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督促教育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恪守职业道德,严守党纪法规。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规范《泽普县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办法》、《泽普县学校食堂食品采购及出入库管理制度》、《泽普县各级各类学校食堂食品验收登记制度》、《泽普县各级各类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泽普县各级各类学校学校食堂管理办法》、《泽普县中小学(幼儿园)陪餐方案》等管理制度和方案,统一了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就餐学生考勤表、陪餐登记表、入库单、出库单等相关表册,并印发至各中小学和幼儿园严格遵照贯彻落实。三是各中小学和幼儿园按照“一库双人双锁”等管理要求,对进出库食材按照带量食谱及膳食执行标准,根据统一制定的就餐学生考勤表、入库单、出库单等相关表册,指定专人负责、专人审核、专人签批,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据实登记,记录翔实。四是组建营养餐和寄宿生生活补助餐食监督检查工作专班,或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明察暗访,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室按照纪检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追究纪律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工作落实。五是按照《关于对泽普县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和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的实施方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抽调专业工作力量组成5个小组,随机确定检查学校,对学校食堂管理和学生资助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工作。2021年第二季度,对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后勤管理和各类资金使用全面进行检查2次,发现问题75条,发放限期整改通知31份,上述问题整改期限内已整改完成。截至目前,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9、营养餐等专项结余资金清退不及时。如,截止2019年年底,泽普县教育系统累计营养餐结余资金、住宿生生活补助876.86万元,至今尚未退还国库。
整改情况: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教财〔2012〕2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第三十一条,以及《关于转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喀地财教〔2018〕114号)文件第十七条,“营养餐等专项结余资金不用退回国库,用于应当滚动用于下一年度学生的营养改善计划,不得挪作他用”。我局严格遵照执行,将2019年年底泽普县教育系统累计营养餐结余资金、住宿生生活补助资金876.86万元,持续用于学生营养餐及住宿生活补助,加大后期食堂管理工作力度,常态化开展监督,确保资金的专项用途。截至目前,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10、挪用普高专项资金弥补职高助学金缺口。如,2019年至2020年,泽普县职业高中助学金累计缺口资金39.39万元,县教育局未及时按职高学籍人数报批核增,而是挪用普高助学金一发了之。
整改情况:一是本着举一反三、对照查摆、认真整改的原则,经泽普县职业技术高中全面核实,2019年至2020年泽普县职业技术高中国家助学金累计缺口资金共计45.61万元,本应由2018年4月上缴县财政的职业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资金中予以核拨返还,由于县财政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疏忽,错将普高资金用以拨付该笔经费而导致出现该问题。二是经泽普县职业技术高中调查核实,确认准确无误后,书面向泽普县教育局、泽普县财政局请示报告,将该笔经费调剂返还给普高专项资金。截至目前,将该笔经费正在退还中,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11、侵占学生助学金。如,泽普县职业高中违规收回助学金,未落实自治区不得以现金形式收回助学金的规定要求,2019年至2021年从学生手中以现金形式全额收回每学期生均1000元助学金共计 691.34万元,存入本校基本账户用于学校食材和厨师工资开支,其中侵占36.48万元学生助学金用于发放与学校司机、访惠聚工作队厨师、校内保洁员工资;学校食堂教师缴纳每月120元就餐伙食费与学生捆绑使用,却分灶开火,实地查看教师伙食肉菜质量数量明显优于学生伙食。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至2021年从学生手中以现金形式收取的1000元属于学生就餐伙食费,1000元是预交,多退少补,两学年累计代收代支学生缴纳伙食费约691.34万元,全部用于食材成本,并未侵占学生助学金。二是2019年8月底,按照县委的整体工作安排部署,泽普县职业技术高中搬回原校址,该校需进行恢复性建设(由培训中心恢复成学校),该校按要求施行封闭式管理,学校经行政会议研究,申请食堂外包事宜,上级同意该校按义教段自行管理,食材统一招标配送,食谱参照上级管理部门提供的参考方案,本着健康饮食、合理膳食、节约成本的原则,水、电、气费由学校公用经费保障,学生平均每日用餐成本(含厨师、帮厨工资)核算为10元左右(其中早餐2.3元左右,午餐4.5元左右,晚餐3.2元左右),教师缴纳餐饮伙食费120元/月(20天),仅在学校吃午饭,每餐费用6元,教师在校就餐费用收支并未侵占学生个人餐食费用。三是2020年春季因新冠肺炎疫情爆发,该学校先后两次被征用于集中医学留观点,食堂对外承包转为市场化管理事项被拖延,截止2021年8月,该学校已经与泽普县金湖杨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食堂托管协议,将食堂转为市场化管理,杜绝了学校收取代收代支生活费问题。四是反馈该校使用助学金发放学校司机、校内保洁员工资问题,经核实系人员身份出现错误,他们均为食堂帮厨人员,经该学校会议研究决定,统筹兼顾,安排兼职人员在做好帮厨业务和食堂洗菜、洗碗、卫生保洁等工作之余,同时做好学生接送工作,集中解决了学生往返实训基地和学校之间的接送工作和餐食配送工作,达到了既有效利用现有人力资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同时又达到了节约学校资金的目标,该校使用学生自行上缴的代收代支伙食费支付食堂厨师工资薪金;五是经对访惠聚工作队厨师工资全面清查,核算支出访惠聚工作队厨师工资费用共计31500元整,经该学校会议研究决定,该费用由当时驻村工作人员自行承担,统一收缴追回,并上缴国库,截至目前,该费用正在追缴之中,该问题正在整改之中。
12、未按学生实际就餐天数核算伙食费。如,随机抽查发现,32名职高学生长期病事假、旷课不在校,依然扣取伙食费2.48万元。
整改情况:泽普县职业技术高中对32名学生长期病事假、旷课不到校学生就餐情况进行了核对,发现32名学生未在学校就餐,累计伙食费2.4805万元,经党委班子召开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将2.4805万元收回上缴国库。截止目前,此项问题正在整改之中。
13、职高食堂管理不善,食材浪费严重。如,工作人员长期只用鸡肉的30%,其余部分全部扔掉,由于对每餐所需食材把握不准,吃不完的整盆抓饭直接倒掉。
整改情况:一是经泽普县教育局党委批准,报请泽普县教育工委同意,2021年8月10日,泽普县职业技术高中与泽普县金湖杨土地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关于泽普县职业技术高中食堂托管的协议》,自2021年秋季开学伊始,泽普县职业技术高中食堂由泽普县金湖杨土地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托管经营,实现学校食堂社会市场化管理,学生国家助学金由学校统一打入学生资助卡账户,由学生自行支配使用,坚决杜绝了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泽普县职业技术高中对托管食堂、食材、食品质量等全面进行监管、监督,确保学生健康饮食、安全饮食,保证学生餐食标准,同时,积极营造校园勤俭节约的氛围,进一步加大对师生勤俭节约的思想疏导和教育引领,严禁出现浪费粮食的行为。截止目前,此项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14、能够胜任教学的老师依然借调在外,尚未清退回原教学岗位。如,泽普县教育局外借调老师共计700人,其中123名老师具备教学专业能力,可以胜任当前国语教学要求。学校老师反映由于借调老师较多,在校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繁重,压力过大。
整改情况:一是经向县委、县人民政府请示报告,递交了教育系统外借、借调教师重返校园的申请,促使51人外借、借调人员已经重新回到校园,重返教学岗位从事教学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减轻了现有教师的工作压力和工作负担。二是研究制定了《泽普县教育系统关心关爱干部职工若干实施意见》和《泽普县关心关爱教师十项措施》,印发至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贯彻落实,做好教师关心关爱工作。三是继续向县委、县人民政府递交申请,力争教育系统外借、借调教师重返校园,重新回到教育岗位从事教学工作。四是通过与县委编办、人事局对接,根据目前教育系统编制“三总量”情况计划招聘135名教师补充到中小学,减轻在职在岗教师的工作压力。五是积极与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对接,将教育系统外借人员中147名编制从教育系统调出;部分外借教师已到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已办理退休手续;外借人员中部分人员为“访惠聚”驻村及驻村管寺人员,截止目前为止教育系统共有外借人员373人,大部分人员为暑期临时性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正在积极协调人员返回中。截止目前,此项问题正在整改之中。
二、聚焦以人民为中心,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5、部分领导干部违纪行为时间长,以案促改警示作用发挥不明显、学校部分教职工对违纪事实和组织处理情况不清楚。如,泽普县六中原党总支副书记、校长买买提依明·木沙,原后勤主任多罗空·买买提至2017年套取营养餐补助资金违纪行为时间长达8年;泽普县第三中学原党总支书记肖建寿“违规报销个人物品欠款和套取学生伙食补助款及公用经费”、县教育局原局长买买提明·马木提受贿违纪案件,县纪委监委已经分别给予本人撤销党内职务、政务降级、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处分,尽管近年来教育系统共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86场次,但警示教育覆盖面不广,部分学校教职工对其违纪事实和组织处理情况不清楚,造成重复信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近年来发生在教育系统的各类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形成《关于9起意识形态领域典型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关于11起典型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关于4起违规违纪案件的通报》,以及《泽普县教育系统22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经报请泽普县教育工委批准同意,印制红头文件加密下发,教育局党委及时召开泽普县教育系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动员部署会议,县教育工委书记赵凯利同志出席会议,亲自进行工作安排部署,并做重要讲话,提出严格要求;动员部署会议之后,分别在局党委、下辖各党组织、广大教师队伍中,多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二是对于纪检监察机关和本级党委新查处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涉案人员的处理决定,印发至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党组织,及时在涉案单位召开“一案一警示”教育会议的同时,在教育系统中层领导干部、全体教职工等会议上同步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三是根据近年来查出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处分决定,全面梳理形成《泽普县教育系统2017年违纪违法案件集》等4册案件集,经报请县教育工委批准同意,由各中小学借阅,结合“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在本单位组织学习讨论。四是通过上述举措的落实,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覆盖教育系统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和职工,使得以案促改警示作用发挥明显,广大教职工对被处分人员违纪事实和组织处理情况清楚,避免了重复信访的问题。截止目前,此项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16、超范围挤占使用学前保教费。如,泽普县桐安乡中心幼儿园、五乡、六乡、八乡中心幼儿园挤占184.31万元幼儿学前保教费发放所在乡中心小学厨师工资,未能充分发挥学前3年免费双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作用。
整改情况:泽普县教育局党委及时向县教育工委汇报情况,县教育工委高度重视,经批准同意教育局党委多次向县财经领导小组汇报请示报告,并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申请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师傅工资。根据新财教【2017】19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农村学前三年免费双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泽普县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泽普县教育系统中小学财务收支实施办法》、《泽普县教育局教育系统财务监管制度》,五乡、六乡、八乡、十乡、桐安乡小学挤占184.31万元幼儿学前保教费发放所在乡中心小学厨师工资,通过认真核查只有桐安乡中心小学2019和2020年从学前教育保教费里面支出义务教育阶段厨师工资共计153158.52元,以上五所学校均提供了印证材料。一是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聘用厨师情况全面进行摸底调查,形成解决聘用厨师的工资薪金书面报告。特别是涉及的五个学校,分别提供了有效的映证材料,其中:五乡小学2020年厨师工资总额1075101.17元;其中义务教育厨师工资580719.89元;学前教育厨师工资494381.28元。学前教育厨师工资从学前教育保教费支出的。未发现从学前教育保教费支出义务教育厨师工资情况;六乡小学2019年厨师工资总额452169.38元;其中:义务教育厨师工资230877.74元,学前教育厨师工资221294.64元,学前教育厨师工资从学前教育保缴费支出;2020年厨师工资总额401888.65元,其中:义务教育厨师工资197440.9元,学前教育厨师工资204447.74元。学前教育厨师工资从学前教育保缴费支出。未发现学前教育保缴费支付义务教育厨师工资此类问题;八乡小学2019年厨师工资总额254794.64 元;其中:义务教育厨师工资106979.09 元,学前教育厨师工资147815.55 元。学前教育厨师工资从学前教育保教费支出;2020年厨师工资总额255456.23元;其中:义务教育厨师工资135327.82 元,学前教育厨师工资120128.41元。学前教育厨师工资从学前教育保教费支出。两年从学前教育保教费支出的总金额:267943.96元。未发现从学前教育保教费中支付义务教育厨师工资情况;十乡小学2019年厨师工资应发总额164027.76元;其中:义务教育厨师工资应放101439.01 元,学前教育厨师工资应放62588.75 元。学前教育厨师工资从学前教育保教费支出;2020年厨师工资应放总额147646.4元;其中:义务教育厨师工资应放112749.64 元,学前教育厨师工资应放34896.76元。学前教育厨师工资从学前教育保教费支出。2019至2020年,学前教育保教费支出学前厨师工资总额97485.51元。未发现从学前教育保教费中支付义务教育厨师工资的情况;桐安乡中心小学建校时没有设置食堂项目建设,与桐安乡中心幼儿园在一个校园,共用幼儿园食堂,共配备了7名厨师从事该校园小学部、幼儿园所有学生餐食按照标准制作,并供给学生食用,2019年从学前教育保教费里面支出的义务教育厨师工资81258.72元;2020年从学前教育保教费里面支出的义务教育厨师工资71899.8元;2019和2020年从学前教育保教费里面支出的义务教育厨师工资总共153158.52元。二是教育局党委经县教育工委批准同意,及时向县财经领导小组提交了申请报告,并呈送县财政部门,积极争取把义务教育阶段厨师工资纳入财政预算给予保障,解决义教阶段聘用厨师工资问题。三是严格要求教育局核算中心、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党组织落实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坚定坚决地做到专款专用。截至目前,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17、挪用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特岗教师工资。如,县教育局财务管理不规范,挪用150.68万元乡村教师生活结余补助金发放特岗教师工资。
整改情况:一是教育局党委高度重视,对各中小学、幼儿园特岗教师工资缺口进行全面摸底核查,形成书面请示积极向县教育工委报告,并以书面形式提交财政部门,积极争取县财政部门的资金支持,由县财政部门追加预算指标,解决特岗教师工资薪金缺口。二是严格落实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教育系统财务监管和监督工作制度,定时不定时对核算中心、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党组织落实财经纪律情况进行监管和监督检查,严查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问题,以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倒逼各类资金专款专用。三是通过上述举措的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实行实名管理,通过银行工资代发系统直接发放到教师个人工资账户,教育局对补助人数、补助标准和发放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跟踪管理,按月进行公示公开,接受教职工监督。截至目前,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18、不按要求核定使用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如,县教育局统筹支付各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未落实学校公用经费使用规定,严格按照实际学生人数将生均公用经费足额核拨至各学校。
整改情况:一是县教育工委高度重视,教育局党委如实核查统筹使用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缘由,近年来,为提升学校办学条件,集中力量办大事,教育局统一采购配发各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等物资,经研究由核算中心统筹公用经费一次性付款给供货商,未让各学校自行支付(因部分学校规模小,经费不足,无力承担相关费用)。二是县教育工委严格要求教育局党委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认真落实学校公用经费使用规定,坚决不允许再出现统筹支付各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三是教育局党委汲取经验教训,立行立改,将严格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管理办法》(新财教[2018]251号)要求,坚决不再统筹支付学校的任何经费,并足额核拨至各学校,由各学校自行支付管理,并长期坚持。截至目前,教育局党委通过上述举措,严格落实“校财局管校用”的经费管理模式,学校的经费由教育局管理、学校自行支配管理使用,严格贯彻落实上级管理制度,按要求核定使用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避免了公用经费没有全额拨至学校的问题。截至目前,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19、违规占用耕地,监督管理责任缺失。如,2017年波斯喀木乡中心小学建设项目占用耕地1.2421公顷,截止目前尚未办理农用地专用手续;2020年泽普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及改造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存在先开工后签订监理合同、后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在今后的工程项目建设前期手续办理及用地征地手续办理中,泽普县教育局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以及相关管理程序要求不折不扣落实,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二是波斯喀木乡中心小学建设项目用地手续已通过泽普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审批管理系统录入,并提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正在审批中,该用地的土地开垦费资金已缴纳完毕。三是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消防设施新建及改造建设项目为网上办理施工许可证,由于2020年6月学校处于正常教学状况,施工期间对于消防管网建设涉及校园各个角落,因而考虑到对教学秩序影响大,且存在安全隐患,计划调整施工期限为7月中旬至8月底暑假期间进行;但是,受疫情影响,2020年暑假期间全县实施封闭式管理,7-8月未能正常施工,且相关资料未能及时提供,导致该项目施工许可证下发日期延后。四是在今后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施工许可证,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截至目前,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20、建设项目验收把关不严,工程质量差。如,依克苏乡中心小学综合楼墙体出现多处裂缝,仍有两个班级在上课;县一中、七中新建教学楼地基下陷明显,目前墙体已出现多处裂缝。
整改情况:一是教育局党委第一时间邀请泽普县住建局质检站对存在裂缝、地面下沉的校舍进行现场鉴定,通过鉴定,未发现楼体主体框架结构有安全隐患,工程质量问题,问题原因是校舍使用期间供排水管线堵塞、排水不畅渗漏,导致室内外地面下沉,已责令施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维修供排水管线,已全部维修完毕。二是在后续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教育局将严格按照隐蔽工程验收流程执行,由质检部门进行现场确认,合格后进行后续工序施工,对于达不到验收标准的校舍,坚决不予验收,坚决不予投入使用,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截至目前,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21、群众合理上访诉求久拖未决。泽普县各中小学幼儿园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已于2019年4月25日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至今仍拖欠中标公司26.43万元货款未支付,企业员工讨薪上访诉求问题未及时解决。
整改情况:一是对信访人张龙山、艾尼瓦尔·热木提拉反映,关于泽普县教育局实施各中小学幼儿园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拖欠26.43万元货款未支付问题,由纪检监察室进行调查核实后,教育局党委敦促泽普县第一小学、泽普县第一中学按照双方签订采购合同,及时支付尾款,截至目前,该款项已结清。二是教育局党委研究制定《泽普县教育系统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施方案》,并报请泽普县教育工委批准同意,印制红头文件下发至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贯彻落实,教育局党委成立信访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构建信访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体系,落实局党委领导干部接访制度,推进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联合接访工作。三是实行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分级负责,强化信访工作主体责任和工作责任,强化群体性信访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分类处理、归口管理,妥善处置各类重点利益诉求群体的信访问题,主动积极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四是依照国务院《信访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访条例》相关规定,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访信息系统”依规办理各类信访事项。截至目前,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22、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不到位。如,未根据部分局党委班子成员调整变动情况,及时研究安排新的工作分工,县教育局党委班子分工决定仍停留在2020年7月,难以有效发挥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作用。
整改情况:教育局党委及时向县委教育工委请示汇报,由县委教育工委报请县委组织部,及时对教育局党委班子成员进行了重新调整,教育局党委根据最新班子成员调整情况,及时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确保各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抓的紧、抓的实。截止目前,此项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23、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委、支部会议研究。如,县教育局以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代替党委会议,决定重大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局领导班子现有党委委员11人,仅有7名是党委委员担任财经领导小组成员,另有4名党委班子成员不在其列;部分学校大额资金支出未经党支部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只是在支付资金时对支部成员进行告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落实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教育局党委委员工作分工情况,在局党委会议和局务会议中严格落实“一把手末尾表态发言制”,运用集中领导下的民主与民主意见的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做出决策;二是事关教育系统各类重大事项依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党委会议研究集体决策;三是对人事工作定期梳理,事关教育系统干部人事任免由党委安排专项考核组先行考察考核,根据考核形成综合意见,提交局党委会议集体决策;四是全县各中小学和幼儿园重大项目工程建设,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以及县委决策部署,由教育系统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并报请局党委研究决定;五是做到一项目一研究,大额资金使用一律经教育系统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讨论,并报请局党委研究决定,局党委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作出决定后,向县委教育工委报备;六是局办公室规范会议记录,将党委会议和行政会议严格区分,对记录会议做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参加人员、列席人员、缺席人员以及研究内容记录翔实,对议事过程班子成员提到的过程性建议逐一记录。截止目前,此项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24、承包租金自收自支,不按合同执行管理,额外增加学校支出负担。如,县一中澡堂对外承包租金2万元未上交国库,直接用于学校水电支出,合同明确由承包方自行维修固定资产,但是2020年澡堂天然气表损坏,学校用公用经费承担1.5万元的维修费。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高度重视,敦促第一中学党政领导及相关人员,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查清查实自收自支的缘由,限期完成整改。泽普县第一中学将学生澡堂对外委托管理,2019年10月—2020年9月期间,承包人分6次缴纳租金2万元,该资金理应上缴国库,第一中学未按要求上缴国库,而是分6次存入教育局基本银行账户。由于2020年秋季开学初,为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经学校财经领导小组商议,决定用收取的租金支付电费18000元、电话费2000元,合计支付20000元,造成自收自支现象的发生。二是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第一中学及时向承包方追缴1.5万元的维修费,目前该资金已经如数追回并上缴国库。三是对财务人员排佐拉·玉努斯进行批评教育,加强财务和后勤人员的学习培训,提升专业素质,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四是将泽普县第一中学财务管理相关问题通报至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党组织,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加强学习,要求各单位严格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加强内控建设,并以此教育警示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等财务管理规定,避免了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截至目前,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25、资金利息长期滞留,未按规定上交国库。如,2018年至2020年,泽普县教育系统学校幼儿园各类资金39.22万元利息收入滞留长达3年,未及时上交国库。
整改情况:根据财综[2004]53号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按照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是指税收和非税收入产生的利息收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息,统一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一是县教育工委高度重视,要求教育局党委组织召开财经领导小组会议进行研究、报经局党委会会议决定,于7月29日将2018年至2020年教育系统各学校各类资金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39.22万元及时上缴国库。二是教育局引以为戒,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素质。截至目前,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26、固定资产监管不力。学校有账无物、账实不符的情况较为突出。如,县职业高中因校址搬迁2017年购买的摄像机、控制计算机、录像机等设备有账无物,涉及金额共计236.42万元;县三中、一中固定资产有账无物达141.14万元;部分设施设备不知所踪。
整改情况:一是县教育工委高度重视,要求局党委组织召开党委会议,部署固定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由核算中心牵头对教育系统下辖各学校、幼儿园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核查盘点。二是研究制定了《泽普县教育系统固定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对各级各类学校固定资产开展全面清查。三是各中小学、幼儿园均制定了实施方案,建立教育系统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群,各学校、幼儿园成立了固定资产专项清查小组,并确定一名资产专干负责资产清查工作,每周三、周六上报工作进度及推进情况。四是根据时间节点,分为单位自查、现场核实、资产处置三个阶段的自查-核查-整改步骤,彻底核实各单位资产。五是对巡察组反馈的第一中学、第三中学、职业高中等三所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问题,党委主要领导专门做了安排,要求三所学校党政领导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清查工作,完成整改任务;第一中学、第三中学、职业技术高中分别召开固定资产清查专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清查工作,做到资产清查工作有专人负责并组织落实,查清查实了学校的清产情况。六是经过清查核实,第一中学2020年资产清查盘亏固定资产585,401.97元,本次清查找回499,791.97元,未找回资产85,610元,确定了相关责任人并认领问题,承诺继续查找,如在规定时间内查找不到,则有则由这部分人员照价赔偿;第三中学2020年资产清查盘亏资产960,182.54元,本次清查找回906,472.54元,未找回资产53,710元,确定了相关责任人并认领问题,承诺继续查找;职业技术高中因校址多次搬迁、固定资产被上级相关部门征用等特殊原因,盘亏资产2,743,710.80元,学校出具了详细的情况说明,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书面报告,申请对相关资产进行核销处置,待国资部门核准后进行资产处置。七是通过上述举措的落实,举一反三,全面清理盘点各中小学、幼儿园的固定资产,普遍提高了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意识。通过再次清查,各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对国有资产管理的流程、业务流程有了新的认识,大大增强了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长期坚持。截至目前,该问题正在整改进行之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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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泽普县教育局委员会
2021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