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泽普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5 文章来源:喀什纪检监察网

按照自治区、地区关于巡察工作全覆盖的要求和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根据泽普县委巡察领导小组的要求,为加快巡察进度,顺利完成县委在一届任期内对村(社区)和县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巡察全覆盖任务,结合泽普县实际,现就开展十三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县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围绕“三个聚焦”深化政治巡察,切实发现并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增强震慑、遏制和治本效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现泽普社会稳定长治久安。

二、巡察对象、时间

巡察时间:2021年6月10日-7月15日

拟巡察对象:对文旅局开展常规巡察,对泽普县卫健系统、自然资源局、泽普县城投公司及子公司、泽普县金湖杨土地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专项巡察,对发改委、农业农村局、波斯喀木乡尤库日喀勒格热克村(7)村、依玛乡库木艾日克(9)村、图呼其乡墩恰喀(1)村开展“回头看”。

三、工作任务

围绕“三个聚焦”及当前的重点工作有的放矢,深化政治巡察,着力查找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各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专项巡察

结合县纪委监委开展的2021年泽普县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小切口”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卫健系统主要开展内容为:

1.整治利用办理生育服务证向群众吃拿卡要、索要好处费的问题。

2.整治以买卖生育服务证等方式谋取私利的问题。

3.整治以虚报人数等弄虚作假方式套取全民健康体检费的问题。

4.整治利用农民尤其是贫困户医疗保险卡套取住院费、诊疗费的问题。

5.其他需要整治的内容。

自然资源管理方面主要开展内容为:

1.整治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占用耕地的问题。

2.整治国家公职人员违规乱占宅基地建房或利用审批职权谋取私利的问题。

3.其他需要整治的内容。

泽普县城投公司及子公司、泽普县金湖杨土地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方面主要开展内容为:

“四风”顽疾禁而不绝,作风建设隐患犹存,一些企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变通、打折扣,“四风”问题边反边犯,隐性变异问题突出,职工群众反映仍然强烈。

企业领导人员遵守纪律、廉洁从业情况。着力查找侵吞国有资产,搞利益输送、权力寻租、以权谋私、关联交易等问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腐败问题。

3.其他需要整治的内容。

   “回头看”将各级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同时纳入巡察范围中,针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逐一对照查阅整改措施、整改结果,通过查阅印证资料、座谈了解和实地走访的方式,了解整改工作具体情况。

四、工作方式

根据地委下发的巡察工作手册(实操)和县委每一轮巡察的经验做法,按照《中共泽普县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

1、听取被巡察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2、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

3、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4、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5、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

6、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7、召开座谈会;

8、列席被巡察党组织的有关会议;

9、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10、以适当方式到被巡察党组织的下属地方、单位或者部门了解情况;

11、开展专项检查;

12、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13、县委批准的其他方式。

巡察组要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工作负总责,对巡察工作进行领导和指导。县委巡察办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协调,抓好工作调度,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巡察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被巡察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巡察的要求全力配合,做好保障,自觉接受监督,及时整改问题,认真向县委和巡察组做出书面报告。

(二)建立责任体系。要依据各自所承担的职责,严格建立巡察工作责任体系。巡察组组长是实施巡察监督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的理念,敢于坚持原则、动真碰硬,敢于揭露矛盾、如实反映问题,确保巡察监督取得实效。被巡察党组织书记是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对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严格监督管理。巡察组要切实履行巡察监督职责,坚持原则,遵守纪律,严守秘密。严格管理巡察组成员,用“六项纪律”约束巡察干部的言行,把“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求落实到对巡察干部的管理上。巡察组成员要听从指挥,统一行动,服从管理。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影响的人或事,坚决从严从重查处,决不姑息,切实维护巡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和巡察工作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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