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岳普湖县曝光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20-10-30 文章来源:岳普湖县纪委监委
近期,岳普湖县严肃查处了三起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党的廉洁纪律问题,分别为:
1、县财政局涉嫌私车供养问题。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县财政局因车辆不足,使用职工艾尼娃·吾甫尔私车执行公务,累计8次使用公务油卡为艾尼娃·吾甫尔私车加油。县纪委监委给予财政局局长阮小兰提醒谈话、给予艾尼娃·吾甫尔诫勉谈话。
2、巴依阿瓦提乡保安阿力木·艾麦尔严重违纪问题。2020年1-3月,阿力木·艾麦尔利用为乡巡逻车加油的便利,累计11次使用加油卡,购买价值2587.6元的香烟、饮料等其他物品供自己消费。巴依阿瓦提乡纪委已对阿力木·艾麦尔立案审查。
3、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加油卡失管失控问题。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尾号4820的加油卡,在我县加油站累计13次购买价值329.2元的香烟、酒、饮料等商品。目前该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以上通报案件充分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在党的十九大之后仍不收手、不收敛,妄图利用公款公物为个人谋取私利,影响极其恶劣;个别单位内控机制不健全,日常监督管理缺失,公款公物和干部职工管理漏洞百出,导致违纪问题反复发生。近期,县纪委监委将组织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围绕以上通报问题,重点是公款、公车、公物和干部职工管理等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对违规占用使用公款、公物等违纪违规问题,除相关责任人外,一并严肃追究所在党组织书记、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责任(岳普湖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