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纪委监委公开曝光2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05-09 文章来源:岳普湖县纪委监委

近日,岳普湖县纪委监委对2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铁热木镇粮站站长库尔班·沙依木失职失责的问题2017年6月,库尔班·沙依木在未签订粮食买卖合同的情况下,采取先销售后付款的方式将43.76吨小麦以2.4元/公斤的价格出售给某面粉厂,仅追回售粮款4万余元,另有6万余元至今未追回;2021年6月,铁热木镇粮站开展夏粮收购工作期间,库尔班·沙依木对粮食收购工作监督缺失,致使粮站检验员对收购粮食超标准扣杂。库尔班·沙依木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铁热木镇粮站检验员巴图尔·依明违规购粮的问题。2021年6月,铁热木镇粮站开始夏粮收购工作,粮站检验员巴图尔·依明在铁热木镇、巴依阿瓦提乡收购小麦时,违反GB1351-2008《小麦》扣杂率不得高于1.5%的规定,以粮食含杂率过高为由超标准对如某、买某等7人销售小麦扣杂。巴图尔·依明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通报的2起典型案例,1例是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漂浮1例是纪律意识不强、工作落实不到位。暴露出当前一些党员干部所作所为违背了党的初心和使命,给国家经济造成损失,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侵蚀了党的执政根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粮食领域党员领导干部务必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为镜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