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曝光三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0-05-07 文章来源:岳普湖县纪委监委


岳普湖县纪委监委对三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问题进行了公开曝光。这三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岳普湖县发改委原党组副书记、主任常怡山失职失责问题。一是易地搬迁后续产业未发挥效益。2019年9月,县发改委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在工业园区建成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厂房项目,截止2019年11月13日,审计发现仅解决5名贫困户就业,带动贫困户就业率不高,项目绩效低下。二是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力。2019年4月19日,县发改委回购53套商铺,计划用于易地搬迁户自主创业;2019年10月,审计反馈“10间商铺免费使用、39间商铺未分配的问题,没有产生效益”,要求抓好整改;2019年12月,审计再次反馈“34套商铺免费3年出租给9个一般户,无易地扶贫搬迁户就业”,存在整改不力的问题。三是易地搬迁项目结余资金闲置。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于2017年6月竣工。截止2018年9月,自治区督查发现滞留结余资金949.9424万元,造成扶贫资金闲置。2020年4月,给予常怡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岳普湖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原书记、副局长郑强,党组原副书记、局长艾力·米吉提履职不力问题。一是抓整改不到位。2019年7月20日,县农业农村局对县良种繁育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初验,发现存在墙体裂缝、硬化路面塌陷等问题,仅电话告知施工方而未整改。2019年8月23日,农业农村局组织联合验收,对存在的问题仍然没有跟进督促整改。2019年12月12日,自治区交叉审计反馈上述问题依然存在,到今年3月份审查期间仍然没有整改,存在口头承诺、书面整改的问题。二是采购设备存在质量缺陷。2018年12月,制定并实施2019年农机合作社设备采购项目2019年12月12日,审计反馈 “项目前期工作不认真、不细致,未做好市场调研和充分征求设备使用者意见,导致购置的上述农机设备不符合实际需求,主要部件均存在质量缺陷”的问题。2020年1月核查发现,由于农业农村局产品验收把关不严,配发到岳普胡乡、岳普湖镇、艾西曼镇的3台收割机出现轴承破裂、零部件脱焊等严重质量问题。三是实施项目进度缓慢。2019年4月20日采购烘干、无花果深加工设备等10套。2019年6月28日烘干设备到货一直闲置;2019年9月5日无花果深加工设备已经挂网招标,到今年3月份仍未安装完毕。四是奶牛采购项目出现资金风险。2019年6月、8月,县农业农村局相继签订1000头奶牛采购合同,2019年712月期间三次支付790万元,截至2020年3月19日仅收到合格奶牛137头,造成573.54万元资金存在流失风险。2020年4月,分别给予郑强、艾力·米吉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岳普湖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木拉提·阿不都热西提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9年,县委多次安排各行业部门查短板、强弱项,但县医保局没有引起重视。2019年12月12日,自治区交叉审计反馈“有3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未享受补充医疗保险、313人重复享受补充医疗保险5.63万元、2260名享受补充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内”等问题。针对反馈问题,县医保局虽然制定了倒排工期抓整改的措施,但没有按照时间节点抓好整改。2020年4月,木拉提·阿不都热西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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