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查处五起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6-11 文章来源:岳普湖县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震慑,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持续释放从严从重的强烈信号,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违纪违法问题通报如下:

1、县技工学校党支部副书记、校长靖红伟对财务监管不力问题。2020年6月至9月,靖红伟未认真履行单位财务监管职责,财务内控审批制度不健全,导致发生县技工学校原会计依迪热斯·图尔荪违规挪用公款用于赌博的突出问题。2021年3月,靖红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井瑞芳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井瑞芳对单位加油卡使用情况监督管理不力,导致油卡先被用于购买香烟饮料等商品。2021年3月,井瑞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岳普湖镇部分村干部工作作风不实问题2019年3月,岳普湖镇部分村级干部在负责废旧“三膜”回收项目期间,工作责任心不强、排查摸底不细致,统计信息错误、漏项,致使群众未领取补贴。2021年3月,岳普湖镇1村原村委会副主任麦麦提图尔荪·阿纳耶提、岳普湖镇2村村委会主任艾山·图尔荪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岳普湖镇3村会计热娜姑·布力布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铁热木镇12村小学党支部原书记李彦军醉酒驾车问题。2020年4月,李彦军醉酒驾驶车辆被查处。当年12月,李彦军被县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和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处分。2021年3月,李彦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阿其克乡11农民党员艾麦提江·那马克参与赌博问题。2020年10月,艾麦提江·那马克参与赌博活动。2021年3月,艾麦提江·那马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中共岳普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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