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西曼镇加依托格拉克村落实县委第四巡视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0 文章来源:喀什纪检监察网

2020年9月24日至9月29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加依托格拉克村进行了常规巡察。1月2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针对巡察反馈的8条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上轮巡察整改情况

(一)巡察反馈中的共性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1、针对巡察反馈“村党总支未制定脱贫攻坚理论学习计划,村干部对脱贫标准及扶贫政策简单内容不清楚,一问三不知”的问题依然存在,长抓长管的韧性不足,村“两委”班子没有长期坚持政治理论学习,部分村干部对“四个意识”“两个维护”“五通七有”等内容不知道。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村干部一问三不知的问题,村党总支已根据扶贫政策应知应会、国家各项惠民政策为重点完善了脱贫攻坚理论学习计划。

   二是抓好常态化学习,按照学习计划目前已开展5次脱贫攻坚理论学习。

   三是巩固学习成效,在村党总支的组织下对村干部进行了4次脱贫攻坚政策应知应会测试,成绩均为良好以上。

2、针对巡察反馈“2组霍加热依木·纳麦提享受2016年棚圈项目和2017年扶贫驴项目,但均未列入村委会提供的台账中”的问题留而未改,1、2、3组仍有4户享受的项目没有列入村委会提供的项目台帐中。

整改情况:

一是村党总支高度重视,党总支书记亲自部署安排村扶贫工作站所有成员对2016年的棚圈项目155户受益户和2017年扶贫驴项目36户受益户进行了排查。

二是扶贫工作站通过和村委会会计与1组玉荪·阿卜拉、穆萨·玉荪,2组艾力·赛来,3组库尔班·纳麦提4等户进行核实,确定以上4户享受了2016年棚圈建设项目,目前已列入受益户台账中去。

(二)巡察反馈中个性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1、针对巡察反馈“对异地搬迁政策落实走偏”的问题,15户异地搬迁户中仍有图尔荪·如孜等11户享受棚圈、扶贫驴和羊等政策,但实际未发挥效益。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巡察反馈“易地反馈的搬迁政策落实走偏问题”,村党总支高度重视,为防止再次发生此类问题,党总支书记组织全体干部以扶贫政策为重点开展了3次学习,提高了干部的政策应用能力。

二是村党总支第一书记组织全村干部及18个村民小队长对全村其他享受棚圈项目的243户贫困户发挥效益情况进行了入户核查。经核查其余243户棚圈项目受益户都有养殖的牛或者是羊。

三是对11户(易地搬迁户)享受的棚圈没有使用发挥效益的情况,村党总支通过集体研判,11户受益户同意已经与这11户以前的邻居签订了棚圈租赁协议,确保了棚圈发挥效益。

2、针对“2015年访惠聚工作队协调自治区、林业局项目投资50万元建设的160平方的烘干房,该项目自2016年3月竣工至今,设备厂房一直闲置,村干部一问三不知,造成资金浪费,造血功能不足”的问题,未制定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解决问题,厂房至今仍然未使用,没有发挥实际效益,造成项目资金浪费,扶贫效益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

一是村党总支利用周一三结合时机向全体农户宣传烘干房用途3次。

二是通过宣传计划让我村农民第一年免费承租烘干房,产生经济效益后在根据实际情况收取相应租金。

    三是经过宣传本村6组农民乌布力喀斯木·赛丁有意愿承租烘干房,村委会将进一步与其对接。

   (三)持续抓整改有差距,存在边改边犯的现象。

1、针对巡察反馈“2018年10月针对自治区脱贫攻坚督导组第二批联合督导反馈‘帮扶干部的帮扶责任不落实,帮扶手册填写不规范’”的问题,3组托合提·买买提力等5户贫困户的帮扶手册上,联系号码错误,且未填写2019年和2020年帮扶成效、帮扶措施和帮扶目标。

整改情况:

一是扶贫工作站及时组织干部对3组托合提·买买等5户贫困户进行入户对接。已完善帮扶手册、更新联系号码等内容,2019年和2020年帮扶成效、帮扶措施和帮扶目标全部补齐。

二是举一反三,通过组织对帮扶干部进行培训提高业务能力,目前村扶贫工作站以规范填写帮扶手册等内容对帮扶干部进行了5次培训。

   三是利用QQ工作群进一步向帮扶干部提出工作要求,要求必须按照要求填写帮扶手册。

2、针对“本村党建计划照搬照抄乡镇计划、未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实施”的问题,2019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内容出现“市委组织部、街道党工委的要求”、“社区拥有一支数量相当”、“市场经纪人”等内容。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建工作队伍建设,充实了党建工作人员1名。

   二是加强党建工作人员责任心,由村党支部书记对其提醒谈话,并责令完善了今后的工作计划,本村党建计划将由党支部书记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不出问题。

二、新发现的重点问题

1、为民办实事解决问题的主动意识不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及时予以解决,主动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协调解决问题不够。如,2组村民沙某2019年跟村委会签订劳务合同,装修村委会幸福大院,26000元劳务费至今未付。2019年村委会以购买桃树苗名义向沙某借款10000元至今未还。2组贫困户亚某于2019年5月份死亡一头驴,保险公司未给予补偿,村委会也未协调解决。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2组村民沙某2019年跟村委会签订劳务合同,装修村委会幸福大院,26000元劳务费至今未付问题,村党总支高度重视,与沙某本人核实情况,核实无误之后,已将26000元劳务费支付到位。

二是2019年村委会以购买桃树苗名义向沙某借款10000元至今未还问题,与沙某本人核实情况,核实无误之后,已将借取的10000元支付到位。

    三是针对2组贫困户亚某于2019年5月份死亡一头驴的问题,村委会经过与保险公司对接核实情况,目前保险公司6000元的补偿金已发放到位。

    四是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参加保险的意识,村委会以此当做典型事例利周一“三结合”时机向群众宣传普及3次,有效的提高的群众参加保险的积极性。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我们将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严谨的工作态度、十足的工作干劲,进一步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18699380557

邮政信箱:岳普湖县艾西曼镇加依托格拉克(4)村村委会。

电子邮箱:932618672@qq.com。

 

   中共岳普湖县艾西曼镇加依托格拉克(4)村党总支

                          2021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