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吉沙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治安大队大队长马龙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0-03-17 文章来源:喀什网站

日前,经英吉沙县委批准,英吉沙县纪委监委对英吉沙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治安大队大队长马龙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审查,马龙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警察,毫无纪法观念和规矩意识,背弃党的宗旨,知法犯法,执法违法,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向组织假自首,企图掩盖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违规收受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并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娱乐消费;无视党的纪律和法律,利用职务便利,安排下属克扣、协警、保安人员工资,虚列开支、冒领办公经费,据为己有,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开设经营赌场、配备保安、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马龙斌的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英吉沙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英吉沙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由英吉沙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