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
发布时间:2021-04-27 文章来源:喀什网站
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党政、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自治区驻县各单位:
“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进一步严明纪律,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第三小学教师(英吉沙县苏盖提乡比纳木(7)村“访惠聚”工作队队长)阿尔孜古丽·艾克拜尔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问题。2019年8月,阿尔孜古丽·艾克拜尔任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苏盖提乡比纳木(7)村“访惠聚”工作队队长期间,在为其儿子努某举办婚礼时,违规收受该乡“访惠聚”工作队成员、村干部、村民等27名管理服务对象的礼金共计0.26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2月,阿尔孜古丽·艾克拜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文工团代理团长喀斯木·麦麦提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问题。2016年7月至2020年5月,喀斯木·麦麦提任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文工团代理团长期间,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违反《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办公室面积超出标准面积14.8平方米,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2月,喀斯木·麦麦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公安局派出依格孜牙乡派出所托万克霍伊拉(2)村警务长乌布拉西木·麦休尔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的问题。2018年4月至2021年1月,乌布拉西木·麦休尔任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公安局派出依格孜牙乡派出所托万克霍伊拉(2)村警务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12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香烟、手表等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共计0.42万元。此外,乌布拉西木·麦休尔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3月,乌布拉西木·麦休尔受到政务开除处分。
上述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充分说明,部分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履行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有的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心无敬畏、行无规矩;有的心存侥幸、明知故犯,不敬畏、不知止。
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要求,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喀什地区关于重申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的通知》、《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等相关规定,坚决整治“四风”问题,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强化思想自觉,严守纪律底线,带头遏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形成作风建设“从我做起、从党员领导干部做起”的“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好日常监督,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持续强化监督执纪,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中共英吉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