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英吉沙县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4-15 文章来源:喀什网站

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

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英吉沙县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

 

李怀仁

2020年4月3日

 

同志们:

刚才,县委李东明书记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地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五次、六次(扩大)会议精神作了讲话,全面总结了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取得的经验,指出存在的问题,并结合英吉沙县实际,就深化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代表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纪检监察工作。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地区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落实县委和上级纪委监委工作部署,不断巩固反分裂斗争纪律阶段性成果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迈出新的步伐,全面从严治党更加坚决有力。

(一)强化党的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学原著、读原文、悟原理,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着眼纪检监察职责定位,研究提出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的思路举措。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全年组织集体学习27次,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总目标,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自治区党委“8+2”专项整治、“1+3+3”为民办实事好事、自治区上下联动专项整治和领导班子检视问题,狠抓11个方面牵头任务和3个方面配合任务落实,及时约谈提醒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不力领导干部。

(二)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旗帜鲜明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特别是反分裂斗争纪律。把“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始终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重点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38次,特别是针对“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中暴露出有令不行的问题,采取倒查责任的方式,问责53名党员干部,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始终把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作为重中之重,认真落实《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规定》,发现和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301件,其中涉及违反反分裂斗争纪律案件258件,维护了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保持了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三)深化专项整治,维护保障各族群众利益。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各方面。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依规依纪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181件,处理181人,其中,党政纪处分31人。聚焦群众痛点难点堵点,在教育、医疗卫生、城乡低保、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部门,扎实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特别是针对村级低保员套取低保金的“微腐败”问题,在民政系统开展为期1个月的低保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效果。坚持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同类人、同类事”,下发典案例通报9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84场次、退赔大会2场次(向群众现场退赔43.2万元)、以案促改7场次,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将扫黑除恶、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按照“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既打黑恶犯罪,又深挖幕后“保护伞”,查处涉恶案件“保护伞”4件5人,倒查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行业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的55人。

(四)大力纠治“四风”“四气”,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紧盯重要节点、重大节日公款吃喝、违规发放福利特别是公车私用等问题,开展明察暗访15次,查处“四风”“四气”问题26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31人、组织处理131人,下发督办通知41份,通报典型案例3期,释放中央八项规定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和田玉等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问题;扎实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林业和草原系统“以案促改、净化政治生态”专项整治;全力推动公务用车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加强对“基层减负年”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查处76件76人,针对“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中暴露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全县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并开展为其1个月的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效果;对6名落实基层减负措施不力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切实让基层有感。

(五)深化政治巡察,持续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制定《2019年英吉沙县委巡察工作要点》,确定6项重点工作,细化11条具体措施,紧盯脱贫攻坚,完成11个县直单位、50个退出村党组织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4个企业党组织常规巡察,6村级党组织的“回头看”巡察,发现立行立改问题112条、问题586条、线索50条。认真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回头看”监督检查、调研指导等形式,督促各级党组织完成巡察整改任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9人,推动堵塞漏洞、建章立制。

(六)做实做细监督职责,推动监督常在、形成常态。落实自治区纪委《关于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强化日常监督。建立完善、动态更新监督对象廉政档案,认真做好谈话函询及结果核查;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684人次。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接受信访举报119件次、增长18.4%,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组织处理71人。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144人次,“四种形态”比例分别为53.9:20:18.4:7.7。县委班子成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68人,各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逐渐规范。扎实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针对问题多发频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单位,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7份,督促部门、单位持续抓好问题整改。特别是结合全年案件查办情况,针对县住建、教育、财政、公安、司法等部门暴露管党治党不严、违纪违法案件多发频发等问题,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开展以案促改。

(七)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落实双重领导体制,严格落实“两为主一报告”,按程序向地区纪委监委报告请示173件次,向县委请示报告344件次。优化县纪委监委机关内设科室职责,副书记增加到3名,分管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监督检查,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合理运行的工作机制。加强对乡镇纪委的领导,做到案件查办以县纪委监委领导为主,落实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专用。完成1个派出纪工委、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三定方案制定,及时将人员、设备配备到位,实现对57个县直单位派驻监督全覆盖;向14个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授予部分监察职能,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监督网。

(八)坚持削减存量、遏制增量,一体推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变,坚持利剑高悬,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等腐败问题,依规依纪依法立案审查调查56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54人,采取留置措施并移送司法机关3人。严肃查处的党员干部,既查违纪违法问题严重、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收敛的党员干部,还查雁过拔毛、吃拿卡要的乡村干部,形成了不敢腐的强大震慑。在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10人主动投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十八大以来办理案件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梳理,对处分期满的196名党员下达恢复党员权利决定;对145名拟提拔党员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法规测试,提升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完成县警示教育基地改造升级,发挥廉政教育作用;召开各类警示教育大会115场次,下发典型案例通报68件70人,现身说纪谈认识110人,受教育人数7145人次,强化不想腐的自觉。特别是针对阿依努尔·拜克日案件暴露出县法院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开展为其1个月的以案促改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九)坚持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守政治机关职能定位,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同业务能力提升、严格遵规守纪紧密结合起来,把讲政治贯穿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管理各方面,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以讲促学、以考促学、以带促学、以干促学,与“师傅带徒”、跟班学习、座谈交流、机关大讲堂等有机结合,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学纪法强本领提质量”大培训118人次,参加地区纪委监委机关大讲堂4487人次,赴援疆省市学习35人次,自治区跟班学习2人次,地区跟班学习20人次,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能力不平衡、业务不精通等问题。开展为期一周的作风整顿周活动,着力纠治纪检监察干部责任心不强、作风不实、工作标准不高等问题;坚持刀刃向内,依规依纪依法查处纪检监察干部15人,立案审查调查1人。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面对严峻复杂形势、艰巨繁重任务,团结拼博,攻坚克难,付出了艰辛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这个苦干实干的过程中,我们深刻感受到,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政治生态持续净化,干部作风持续转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站位进一步提升,能力素质进一步增强,“两个维护”更加坚定有力,工作质效明显提高,纪检监察工作向高质量发展迈出新的步伐。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航掌舵,得益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地区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是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主动担当、敢于作为的结果,是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坚定支持的结果,是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无私奉献、拼搏努力的结果。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一方面,全县反分裂、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得还不够实,精准识别和处置“两面人”还缺乏具体举措,党内政治生活执行还不到位,干部作风顽疾还未根除,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重点领域腐败问题还时有发生。一方面,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有的对政治机关的职责定位不准,对政治监督的内涵范围把握不准、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缺思路、缺举措;一体推进“三不”还停留在理论和摸索阶段,贯通运用还不够经常;履行监督职责还有不少短板,日常监督手段不够丰富,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依然存在;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能力素质层次不齐,工作开展不平衡;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不足,纪法知识掌握不深不透,学用结合不紧密,以审判为中心的意识树的不牢,安全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还不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还有不少差距,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地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县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委(扩大)会议部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聚力“三场硬仗”“三个不动摇”“三个确保”的思路目标,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进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全力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巩固发展维护反分裂斗争纪律重要阶段性成果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证。

(一)强化理论武装,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持续用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思想旗帜,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理论武装摆在首位、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见实效。学出坚定信念,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学细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学出为民情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增进对群众的感情,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学出使命担当,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掌握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联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关于新疆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联系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党委九届九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地委(扩大)会议工作部署和县委扩大会议工作要求,自觉运用“四个坚持”“五个必须”“六个统一”等全面从严治党宝贵经验,以常态化调研掌握实情、破解难题、促进工作,既立足当前、解决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多做打基础的工作,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政治监督,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持续用力。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政治监督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决战脱贫攻坚、社会稳定重点任务,常态化、近距离开展政治监督。要保障制度执行,维护制度权威,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党员干部强化制度意识,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带头维护制度,坚决同违反制度的行为作斗争。要保障社会稳定,严明纪律规矩,加强对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件件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方针有效贯彻,推进自治区党委反恐维稳系列“组合拳”项项落地,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破坏新疆稳定、影响民族团结的“两面派”“两面人”。要保障经济发展,促进政策落地,加强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赢三大攻坚战、保障改善民生、全面做好“六稳”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县委部署的违建别墅、人防、林草系统腐败和干部违规占用农村宅基地建房等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压实政治责任,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等突出问题,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岗位上。每半年一次开展政治生态分析,为党委(党组)提供决策参考。要抓好疫情防控监督,保障经济社会秩序,督促落实“外防输入”各项措施,加强对全面复工复、全面恢复经济社会秩序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全面恢复正常秩序。

(三)突出脱贫攻坚,在保障各族群众利益上持续用力。把以人民为中心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聚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强化监督。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切实加强7省区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指导意见》及自治区纪委贯彻落实的17条措施,明确任务书,列出操作表,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特别是乡镇村,把任务清单的“类”转化、细化到“户”。要围绕中央巡视“回头看”和中纪委国家监委调研反馈意见,加强对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整改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做到整改任务在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特别要紧盯整改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对整改不重视、不担当、不作为,搞会议整改、文件整改、数字整改、台账整改和虚假整改等问题。要聚焦24个拟退出深度贫困村、1764户7896人“两不愁三保障”、“六个精准”“七个一批”、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就业全覆盖以及挂牌督战包联帮扶等重点工作,落实好“政治监督具体常态,攻坚责任落地落实;处置机制健全完善,问题线索消减清零;以案促改持续深化,长效机制保障到位”三大行动目标,统筹县乡纪委、派驻、巡察等监督力量,细化时间节点和重点任务,分层次、分阶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为攻克一个“制高点”、十一个“山头”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确保全县如期脱贫摘帽。要加强脱贫攻坚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落实返贫监测和动态帮扶机制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未脱贫户、监测户、边缘户帮扶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防“虚假式”“算账式”“指标式”“游走式”脱贫、返贫及新增贫困等问题。要盯住县里的权、乡里的情和村里这个点,瞄准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这个“靶心”,统筹职能部门协同联动强化监督,重点关注扶贫资金低效浪费的问题,严查快处贪污挪用、截流私分、虚报冒领、挤占克扣等腐败行为。2020年,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全部由县纪委监委统一管理、统筹办理,坚决做到严查快办、直查直办。盯住小微权力,探索建立“乡镇纪委+村级党组织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联动监督模式,形成全程实时、多方联动的监督体系,织密小微权力运行监督网络。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加大对微腐败问题的惩治力度,严肃查处“小官、小案、小事”。持续深化教育、医疗卫生、城乡低保、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专项治理,盯住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解决落实情况。紧盯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督促深化“一卡通”专项治理,针对惠民补贴资金管理、发放、使用等出现的问题,自上而下清理规范,切实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严查“套卡”截留挪用、“借卡”虚报冒领、“扣卡”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深化扫黑除恶,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摸排线索、深挖彻查,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持续释放有“伞”必打、有“网”必破、一查到底的强烈信号。落实与司法机关线索移送、案件研判、情况通报、定期会商等制度,推动建立“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四)强化治理效能,在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上持续用力。坚持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三项改革”,推动更高水平、更高层次的“三转”,确保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守职责定位,全力协助党委(党组)抓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做到重大事项办理、重要案件查处第一时间向党委(党组)请示汇报;督促党委(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加强党内监督情况专题报告;每半年一次开展政治生态分析,为党委(党组)提供决策参考。落实双重领导,坚持在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强化对乡镇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着力破解同级监督难题,严格落实“两为主一报告”,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规范派驻工作,加强对派驻派出机构的领导,健全完善派出机关与派驻机构一体运行机制,推动派驻(派出)机构与被监督单位机关纪委协同联动,规范派驻(出)机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不断凝聚监督合力,把“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强化协调合作,定期召开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加强与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特别是畅通与执法、司法机关在线索移送、案件查办等方面的沟通渠道,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五)强化监督专责,在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上持续用力。紧紧围绕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做实做细监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落实自治区纪委《关于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综合运用平时观察、谈话函询、检查抽查、听取汇报、列席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巡视巡察整改、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形式,强化近距离、全天候的监督,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提升监督效能,做到精准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早预防。发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紧盯“关键少数”、工程项目、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以及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行业加强监督检查,发挥“探头”作用,当好“永不走的巡察组”。发挥县乡纪委开展监督检查专、快、深、广的优势,紧盯乡村站所、村级项目、资金管理、惠民政策和基层干部作风,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消除基层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确保基层职权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结合起来,融为一体、同向发力。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引导群众积极有序参与监督工作,把监督延伸到基层最后一公里、最后一户人。积极运用联系会议制度、联合调研、线索移送等方式,探索建立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的监督工作格局。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严格执行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审查调查和问责调查同步进行,以精准有效问责追责强化制度执行、维护法纪的严肃性,既追究乱用滥用权力的渎职行为,也追究不用弃用权力的失职行为,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落实《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考核办法》,督促协助各级党组织积极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面把握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与容错纠错、“三个区分开来”、澄清正名等制度要求,综合考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性质、情节、后果、时间节点、认错悔错态度、一贯表现等因素,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精准处置,既讲纪法尺度、也讲组织温度。加强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受处分人员定期回访工作,实现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社会效果。

(六)强化政治巡察,在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上持续用力。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按照上下联动要求,与自治区巡视、地委巡察同频共振、同步推进。健全完善巡察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信访、审计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综合运用常规、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等方式,以县委6个巡察组为基数,完成3轮巡察任务,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村党组织59个(拟退出村14个);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拟退出村党组织10个,常规巡察社区19个,实现巡察覆盖率91%。抓好上级工作部署的落实,推进巡察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和巡察成果运用机制,加强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分析研判,推动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七)强化作风建设,在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上持续用力。把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点,坚持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围绕严、细、实、长抓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节日节点和领导机关、权力部门、关键岗位、国有企事业单位,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严查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私车公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以及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公款旅游等不正之风;持续推进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坚决防范和查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党的十九大以后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并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作风建设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严肃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整治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地委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简单机械、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作风简单粗暴、对群众没感情等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落实精文减会、改进监督检查方式、提高监督检查质效,统筹各类监督检查,解决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切实让基层干部有感,切实让干部有精力抓落实。用好“四风”监督举报平台,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做到公私分明、亲清分开、为民务实、尚俭戒奢,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紧盯“两个任何”,把查处违反“两个任何”的人和事,作为推动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转作风的有效抓手,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八)强化标本兼治,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持续用力。始终保持以反腐败高压态势,统筹推进纪律建设、制度建设、思想教育,真正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夯实不想腐的基础,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群众反映强烈、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动摇党的执政根基、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新疆工作总目标、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快查。严肃查处资源、土地、工程、医疗等领域利益输送、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的腐败问题,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既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典型案件,确保震慑常在;又把握先后主次、轻重缓急,发挥思想教育、政策感召、关怀挽救的作用,鼓励投案自首、主动讲清问题,争取宽大处理。对假投案、假自首的一经查实,加重处理,对负隅顽抗、对抗组织审查调查的坚决从严处理。强化以案促改,巩固不敢腐的成果,强化不能腐的约束,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对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梳理案件产生的原因,及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深化以案促改,在一个系统有针对性进行治理,消除隐患漏洞,推动建章立制,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重点推进县直各部门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建立办事公开制度,确保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法纪教育,倡树“廉荣贪耻”理念,强化不想腐的自觉,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扎实开展第22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对查办的每一起案件都要在所在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运用正面典型进行引领、运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运用廉洁文化、红色文化进行浸润,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固本培元、涵养正气、廉洁齐家。

(九)强化队伍建设,在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队伍上持续用力。一体推进思想建设、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着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带头落实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做尊崇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的表率,稳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公正文明执纪执法。要认真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把管党治党各项制度落实到支部建设、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各方面,强化分类指导,推动机关党建与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扎实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要不断提升能力素质,采取送出去与请进来、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一月测试、一月一主题学习培训等方式,深化拓展干部全员培训,着力提升政治业务素质。坚持“一月一考核、一月一通报、一月一调度”,落实好评先选优等激励机制,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发扬斗争精神。持续用好“一强化四坚持”(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以讲促学、以考促学、以带促学、以干促学)。要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坚持铁面无私清理门户,对执纪违纪者必查、执法违法者严惩,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治“灯下黑”。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及时解决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困难,落实好干部关心关爱措施。

同志们,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地区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苦干实干,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踏实肯干的劲头、优良的工作作风,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为实现英吉沙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