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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监察委员会关于聘任第二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04-17 文章来源:喀什纪检监察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喀什地区监察委员会决定聘任(以姓氏笔画为序)开巴奴·斯提卡达木(女)、叶飞、艾尔肯·买买提、朱文强、阿布都西库尔·阿布力孜、苏来曼·伊敏、阿依努尔·麦麦提(女)、阿依努尔·哈力克(女)、张海峰、陆增玲(女)、杨蕾雅(女)、迪丽奴尔·艾日肯(女)、钱祁运、贾伟林、热艳姑丽·艾海提(女)、廉玉飞(女)等16名同志为喀什地区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