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水利局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2-21 文章来源:喀什地区纪委监委
根据地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7日至6月20日,地委第一巡察组对喀什地区水利局开展了机动巡察。9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对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喀什地区水利局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认真梳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抓好整改落实。截止2020年12月31日,所有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针对“对下属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对下属单位在党的建设、人事任免、经营管理等方面监督管理,党委书记与下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喀什地区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将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干部纳入培养范围,努力建设能够聚焦总目标、对党忠诚的党员队伍。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严格制定中心理论组学习方案及学习计划,党员干部职工学习方案及学习计划,严格考勤,定期考试,以考促学。
针对“违规接待”的问题
一是组织规划计划财务科对所涉及的公务接待活动进行逐笔逐项核查,形成《喀什地区水利局公务接待核查报告》、《喀什地区水利局违规接待整改台账》,提供了完整、准确、详实的相关公务活动接待方案。二是对同期公务接待活动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建立全年公务接待台账,目前不存在其他违规接待的情况。为扫除公务接待盲区,以学促改,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学习《喀什地区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试行)》等资料,制作公务接待重点内容课件、公务接待流程图等,专题进行讲解,有效规避违规接待等问题的发生。三是规范制度,完善公务接待审批程序,强化监督。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坚决杜绝超标准、超规格接待,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报销制度、细化事前审批流程,做到制度管人,实现对公务接待全过程监督。
针对“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一是核查确定整改对象,全面整改。组织财务人员立即查阅相关公务活动的原始凭证,涉及超标准报销人员已将差旅费全部按要求退回。二是加强学习,规范报销流程及填写标准。把差旅费报销管理相关政策纳入日常学习,学习《喀什地区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制度文件、差旅费报销单填写规范模板在单位公示栏予以张贴,规范日常报销。三是加强监督,规范差旅费报销的内部控制管理。严格执行《喀什地区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按各项标准报销,坚决杜绝超额报销差旅费,报销人员对报销单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负责,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逐步建立差旅费报销票据来源合法、报销标准合规、报销流程透明的内控制度,实现对公务接待全过程监督。
针对“专项资金未专用”的问题
一是对问题立即开展自查,形成专题报告。依据账表及财政大平台数据,建立单位“访惠聚”工作经费使用台账,对照文件要求明确分类,细化支付比例,对资金使用情况逐笔分析,形成了专题报告并建立台账。二是及时召开规范财务工作警示教育大会。就专项资金专款专用重要性做再次强调,以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分析原因,强调问题的严重性,警钟长鸣,以事促改,以事明纪,警示教育大会后,各科室撰写心得体会;同时按照专项资金审核支付流程,分析各科室专项资金支付风险点,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树牢专项资金支付红线。三是规范制度,完善专项资金支付审批程序,强化监督。制定《喀什地区水利局“访惠聚”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等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按照“三重一大”制度,经党委会研究后确认使用方案,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定期通报专项资金支付情况,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动态监管和日常监督。
针对“安全饮水全覆盖还有短板”的问题
一是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持续强化对县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由局班子成员牵头组建三个专班,抽取12个县市偏远乡村,侧重高原、山区、沙漠边缘、盐碱化区域、传统水质较差区域,重点对偏远乡村水厂运行情况和双龙头通水情况进行了指导检查,帮助基层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补齐安全饮水全覆盖短板。二是督促指导伽师县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开展了一次大排查,尤其是将双龙头通水情况作为重点任务进行摸排,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全力保障双龙头通水全覆盖、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三是督促指导莎车县对全县农村偏远散户饮水安全开展一次大排查,对偏远散户通水情况再次进行摸排,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问题已整改完毕。
针对“工程材料不达标”的问题
一是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了约谈,并在全地区水利系统予以批评通报,列入“喀什地区水利建设市场黑名单”,禁止参与喀什地区的水利建设活动。二是全面开展自查工作,按照《关于印发2018年喀什地区深度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质量管控十条硬措施的通知》(喀地水字〔2018〕209号)对已完工的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有管材的抽检报告和驻厂监造资料进行复核。三是继续加大全地区在建水利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印发了《喀什地区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喀地水建管字〔2020〕8号),成立了喀什地区水利局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在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的同时开展项目质量检查。
针对“水费价格不透明,收取水费不开票”的问题
一是对伽师县供水水价改革通过伽师零距离、广播、电视、周一升国旗、大宣讲等平台,开展水费收取、节约用水的宣传;另一方面组织用水户赴水厂进行参观,让用水户了解供水情况和水价调整情况,宣扬党的好政策、进行感恩教育;同时对供水水价进行公示,以便用水户了解水价情况。二是督促指导伽师县水利部门对各乡镇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水费收缴工作开展大排查,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完善水费收缴制度,规范水费收缴程序;并通过集中学习,对职工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教育培训,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廉洁意识;专门召开警示会议,给各乡镇供水分站站长、收费员敲响警钟,强调收费规范,确保缴费用户利益。三是压实水利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三项制度”,由分管领导带队赴个别乡镇现场查验农村饮水管理站水费账单,并入户走访了解水费收缴情况、开票情况,通过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情况的指导检查,推动相关工作落细落地。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治,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地区水利局将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和地委工作要求,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中央第三次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喀什地区水利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98-2536303电子邮箱:1056715721@qq.com
喀什地区水利局
2021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