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复 2021 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2 文章来源:喀什纪检监察网
中共塔什库尔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根据塔什库尔干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的 2021 年财政预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你单位 2021 年部门预算批复如下:
一、综合收支预算。总收入 11454812.1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11454812.1元。总支出 11454812.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982166.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420953.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1692 元,项目支出0元。
二、严格预算执行,硬化预算约束。部门预算一经批复,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数额执行,不得随意调整预算,不得截留、挪用、改变项目或资金用途,对预算执行中因政策变化确需调整的项目,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报预算股并经局领导批准后执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不得随意调整采购项目。
三、科学安排支出计划,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你单位要按照批复的预算,结合本单位年度工作,科学合理地安排支出计划,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塔什库尔干县财政局
2021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