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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在贯通融合中做深做实监督专责

发布时间:2022-07-11 文章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6月9日,山东省纪委监委召开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会,对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做实派驻日常监督等作出安排部署。

  制定全省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年度工作要点,召开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深化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出台进一步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的实施方案……

  今年以来,山东省纪委监委在新起点上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着力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构建内部贯通、左右衔接、上下联动的监督工作格局,切实做实监督这一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向纵深。

  “一把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对象和重要主体。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一体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一贯到底。省纪委监委协助省委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若干措施,提出5个方面、23项具体措施;把同级监督作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一环,在烟台、泰安、德州、日照建立市级联系点,16市各选取1个县(市、区)建立县级联系点,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探索运用检查式、贯通式、促改式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带动管好“绝大多数”。

  近期,山东省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省纪委监委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山东高速集团纪委“室组企”联动,组成2个联合检查组,先后到部分高速路段服务区和收费站现场监督检查,紧盯保通保畅等工作落实中的堵点,监督推动打通“大动脉”、促进“微循环”,为统筹疫情防控与保通保畅各项措施落实保驾护航。

  这是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联动监督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的缩影。

  “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既是“四项监督”贯通协同的有效途径,也是纪检监察机关以深化改革激发系统优势、释放强大推力的生动实践。

  聚焦经济开发区腐败问题,山东各级纪委监委成立17个工作组,紧盯土地出让、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等关键环节,运用“室组”联动监督模式,综合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和日常监督等手段,开展实地检查、审计抽查、查阅资料等,对调研排查整改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靶向发现问题线索,以查办案件的实际成效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截至目前,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1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7人。由“室”牵头抓总,“组”充实力量,“地”攻坚突破,各责任主体协作配合,大大提升了查办案件效能。

  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等制度机制上深化探索,与巡视巡察机构建立全流程协作机制,有力拓展监督的力度、深度和广度。据了解,十二届山东省委第一轮开展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视,同步安排了省市县巡视巡察三级联动、巡纪联动、巡审联动、组组联动,以全过程、全方位深度联动,合力突破重点领域问题,把系统性、领域性以及基层问题巡深巡透,放大专项巡视效能。

  东营市着力做深做实督查、巡审等“五方联动”,护航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济宁市统筹协调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等各方力量,强化“室组地”联合、“巡审纪”联动,推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走深走实;日照市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等14个重点领域,建立专项监督专班化工作机制……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围绕政治监督、作风建设、审查调查、以案促改等重点任务,发挥组织作用和系统优势,最大限度凝聚工作合力,叠加效应进一步释放。

  近日,山东省纪委监委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在济南会签纪检监察监督与金融监管贯通协同机制备忘录。

  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政法、行政执法、审计、统计、金融监管、法治督察等监督主体的协作配合,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实施意见,完善信息互通、工作协同、力量统筹、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促进党内监督和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实现政治监督和专业监督同题共答、汇聚合力,积极构建“一盘棋”监督格局。

  同向发力、系统施治,不仅适用于查办案件,也同样适用于作风建设。今年年初,山东省纪委监委印发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方案,针对10个“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由省纪委监委相关派驻机构督促省直相关部门单位牵头联合开展专项整治,靶向纠治“四风”顽瘴痼疾,以新风正气为“走在前、开新局”凝聚强大正能量。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471个,党纪政务处分1195人。(山东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