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4-27 文章来源:喀什纪检监察网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持续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现将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疏勒县原农机局党支部书记玉苏普·苏莱曼违规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0月6日,玉苏普·苏莱曼在任县农机局党支部书记期间,私自驾驶农机局公务用车前往疏附县参加婚礼,在返程途中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2月,县纪委监委给予玉苏普·苏莱曼党内警告处分。
2. 疏勒镇时尚广场社区居委会主任阿不都拉·祖农违规索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0年6月至9月,阿不都拉·祖农在任疏勒镇时尚广场社区居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索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共计0.67万元。2020年10月,阿不都拉·祖农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活动,共计消费0.29万元。此外,阿不都拉·祖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4月,县纪委监委给予阿不都拉·祖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县公安局教培警务大队副科级侦查员阿不都艾尼·阿不拉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5月至10月,阿不都艾尼·阿不拉在任巴仁乡派出所所长期间,先后十一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活动,共计消费3万元。此外,阿不都艾尼·阿不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县纪委监委给予阿不都艾尼·阿不拉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4. 塔孜洪乡派出所13村警务室民警阿卜杜合力力·奥斯曼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和宴请问题。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阿卜杜合力力·奥斯曼在塔孜洪乡派出所5村警务室工作期间,先后两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和宴请活动,共计消费0.51万元。此外,阿卜杜合力力·奥斯曼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县纪委监委给予阿卜杜合力力·奥斯曼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5. 县良种场出纳贺峰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7年,贺峰在任县良种场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共计2.7万元。此外,贺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6月,县纪委监委给予贺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