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喀什地区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1-09-16 文章来源:喀什纪检监察网
日前,喀什地区纪委监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3起典型问题是:
一、疏勒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姜永春通过公务加油卡套现方式支付违规吃喝费用的问题。2014年6月至2018年2月,姜永春任疏勒县农机局副局长期间,与时任局长刘某(已另案处理)商量后,分五次从公务加油卡中套取现金5.5万元,其中4.5万元用于支付违规吃喝费用,1万元用于给干部职工购买水果。此外,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2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英吉沙县英吉沙镇党委委员、统战干事阿布都克里木·阿比迪热依木违规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问题。2020年4月至2021年1月期间,阿布都克里木·阿比迪热依木任英吉沙镇党委委员、统战干事、朝阳社区党支部书记期间(2020年9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使用面积为21.28平方米的办公室,超出标准面积9.28平方米。2021年5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巴楚县政协办公室三级调研员艾赛提·阿卜力米提违规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7月,艾赛提·阿卜力米提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好友私家车冒充公车安排在定点维修中心进行维修与保养,并将0.72万元维修费予以公款报销。2021年4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收缴。
全地区各级职能部门尤其是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要自觉履行监管职责,强化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津补贴发放等过程和环节的监督管理,从行业角度及时规范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坚决铲除违纪违法行为滋生蔓延的土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严的主基调,勇担使命,敢于斗争,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坚决纠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决不放过;对无视纪律规矩、不收手不知止的要从严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要加强研判分析,注重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高效识别、精准监督,综合运用实地查访、交叉互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四风”新形势、新变种深挖细查、严惩不贷,坚决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同时,要强化精准执纪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要坚持“一案双查”,压实“两个责任”,持续传导压力,以作风建设实际成效为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