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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纪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研究安排纪检监察系统贯彻落实工作

发布时间:2022-11-06 文章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11月5日,自治区纪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在陕西延安和河南安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传达学习李希同志在中央纪委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中央纪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等,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安排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贯彻落实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田湘利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闭幕以来,中共中央政治局及时召开会议、举行第一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带领新一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前往延安瞻仰革命纪念地,并赴陕西延安和河南安阳考察,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系列重要讲话,鲜明宣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赓续红色血脉、传承奋斗精神,在新的赶考之路上向历史和人民交出新的优异答卷的坚定信念,充分彰显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高度的历史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对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更加自觉地做“两个确立”的坚决拥护者、“两个维护”的忠实践行者,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为实现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团结奋斗。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李希同志在中央纪委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切实把《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结合起来,一体抓好贯彻落实,扎实有效做好纪检监察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不断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要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把握纪委监委在管党治党中的职能定位,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督促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督促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监督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天山南北落地生根。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统筹抓好当前各项工作,高效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要认真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方案》,组织全系统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统筹起来,聚焦落实党的二十大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部署新要求,有针对性地研究谋划贯彻落实的思路举措。要与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统筹起来,认真做好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更好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与疫情防控和正风肃纪统筹起来,做细做实纪检监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明纪律、严实作风,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为推动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自治区纪委监委 郑瑞同、吴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