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附县2020年4-6月扶贫领域查处问题通报

发布时间:2020-07-13 文章来源:喀什网站

现将疏附县2020年4-6月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通报如下。

一、托克扎克镇阿亚格肖古孜(5)村党支部原委员热某侵占砖款的问题。托克扎克镇阿亚格肖古孜(5)村党支部委员热某于2019年5月至7月,在庭院经济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及安居富民房建设工作期间,将向群众收取的砖款占为己用。2020年3月,热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二、乌帕尔镇库木巴格(7)村村委会副主任麦某违规享受草畜平衡补贴的问题。2013年至2018年,乌帕尔镇库木巴格(7)村村委会副主任麦某先后以自己及其母亲名义违规享受草畜平衡补贴。2020年4月,给予麦某诫勉谈话处理。

三、塔什米力克乡喀什噶尔也勒干(10)村村委会原副主任兼村委会原会计图某虚报冒领低保金的问题。2018年6月至2019年7月,图某任塔什米里克乡喀什噶尔也勒干(10)村村委会副主任兼村委会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2名已故人员及已故人员一名家属低保金,且将长期外出务工、不符合纳入低保条件的弟弟亚某一家4人纳入享受低保对象范围,共虚报冒领7人低保金。2020年5月,图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四、布拉克苏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张某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张某任布拉克苏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负责扶贫项目和财务工作期间,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到位,2020年1月,其未严格按照上级扶贫项目管理规定拨付资金,导致该乡2019年第四季度就业奖补资金,于2020年4月份才完成拨付;未拨付2019年已完工的该乡鹅养殖合作社项目质保金。2020年5月,给予张某诫勉谈话处理。

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萨依巴格乡6村工作队副队长、党支部书记)阿某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阿某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萨依巴格乡6村工作队副队长、党支部书记)期间,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该乡6村2019年已享受扶贫项目建设资金的鹅养殖合作社项目,未能及时提供就业岗位、且未按要求分红。2020年5月,给予阿某诫勉谈话处理。

六、布拉克苏乡阔纳霍伊拉(5)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麦某侵占低保金的问题。2013年2月至2018年6月努某任布拉克苏乡阔纳霍伊拉(5)村党支部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发放布拉克苏乡阔纳霍伊拉(5)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工作中,克扣该村5户贫困户最低生活保障金,并用于个人支出。2020年6月,努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建议乡政府罢免其村委会副主任职务)。

七、布拉克苏乡伊肯其英其开(2)村报账员依某挪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问题。依某任布拉克苏乡伊肯其英其开(2)村报账员期间,在该村原党支部书记萨某的安排下,以该村三户土地承包户将冬小麦改种为棉花为由,将应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挪作村委会其他支出。2020年6月,给予依某诫勉谈话处理。

八、塔什米力克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麦某对养殖小区项目建设统筹谋划不力,致使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麦某任塔什米力克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负责扶贫项目工程建设期间,未统筹谋划该乡阿亚克阿萨艾日克(14)村养殖小区项目前期工作,导致该项目由于水电未通入施工地,影响了该项目的后续进度。2020年6月,给予麦某诫勉谈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