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附县教育局党组关于落实地委第一提级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0-28 文章来源:喀什网站

关于县委第九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政府各委、办、局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各场党支部,各人民团体党组,驻县各单位(企业)党组(党委、支部):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68日至614日,县纪委监委与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联合成立3个指导督导组,对县委第九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指导督导。83日,县委七人小组听取了县委第十轮巡察情况汇报和县委第九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指导督导报告,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各指导督导组通过个别谈话、查阅当谈、随机入户、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了指导督导,共发现问题22条,指导整改9条。从整体情况看,一是大部分被巡察党组织对县委第九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能够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班子成员整改责任;二是被巡察党组织结合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销号时限,有力有序促进了整改工作的落实。如,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县委党校对整改工作高度重视,能按照整改要求落实整改任务,整改工作思路清晰,整改措施具体,整改的问题印证材料齐全;三是被巡察党组织对指导督导组指出的问题能做到立行立改,对无法立即整改的问题指导督导组进行现场指导,边看边改督促落实;四是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组、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对巡察反馈整改方案、整改报告等材料审核把关认真,将个别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审核高达5次。

二、发现的突出问题

1.被巡察党组织抓整改力度还不够大,落实整改工作缺乏沟通协作。个别被巡察党组织负责整改的人员因岗位调整,后续整改断档、工作衔接不畅,整改工作进度较为缓慢如,塔什米里克乡18村由工作队队长认领2条问题,因工作队队长调整,工作缺乏有效衔接,导致认领问题推诿扯皮,存在无人牵头整改。

2.被巡察党组织主动发力、对照整改大局意识不强,选择性整改问题较为突出。部分党组织缺乏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本领,不敢直面矛盾集中的问题。如,塔什米里克乡中心小学、托克扎克镇6村、吾库萨克镇8村、兰干镇7村、10村、萨依巴格乡13村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矛盾集中的资金类问题时,主动发力不够,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导致巡察反馈的问题迟迟未解决。

3.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因工作调整,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交接不清楚,现任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对整改重视不够,整改工作推进缓慢。如,站敏乡17主要负责人调整时工作交接不清楚,未建立整改台账,查阅党支部会议记录发现对整改工作未进行专题研究。

4.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站位不高,口头整改、纸上整改、虚假整改的现象偶有发生。个别党组织对巡察整改工作不够重视,工作责任心不强,落实整改工作敷衍应付如,萨依巴格乡1村、15村存在口头整改,无法提供整改印证资料。林场对反馈的摊派义务工问题,整改措施为组织干部认真学习自治区党委关于取消义务工和五个统一文件精神,实际未组织学习。

5.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印证材料杂乱。部分党组织对巡察整改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粗枝大叶,未安排专人负责整改工作,档案管理混乱。如,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县教育局、萨依巴格乡中学、塔什米里克乡18村、托克扎克镇6村、林场未对县委第九轮巡察反馈整改印证资料规范化归档,档案材料混乱,未做到销号整改。

6.被巡察党组织责任心不强,对整改工作认识不到位。个别村党支部在整改中未发挥主体责任,对反馈问题不够重视、缺乏统筹。一是兰干镇7村在2018年至2020年收取未参加互帮互助农户资金共计5.9万余元,至今未退回;二是32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林场进行了巡察反馈并明确了相关材料上报时间,但林场截至611日还未撰写巡察整改报告。

7.被巡察党组织缺乏沟通协调,未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被巡察党组织与其他部门之间沟通不畅,抓巡察整改未形成合力。一是萨依巴格乡中学与铁日木中学合并后,班子存在的问题仍未解决;二是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新建的县城农副产品市场至今未投入使用;三是强农土地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布拉克苏乡7村居买·塔依尔承包400亩土地,多缴纳150亩土地承包费一事至今未核实清楚。

8.被巡察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不规范、不严肃,流于形式。一是个别党组织未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未对照反馈问题主动认领,没有针对问题产生的原因深刻剖析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整改。如,布拉克苏乡1村、塔什米里克乡1618村,站敏乡17村、兰干镇7村;二是部分党支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敷衍应付,未对照认领相关问题。如,吾库萨克镇3村、乌帕尔镇19村、林场。

9.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工作不深不细,浮于表面。一是个别党组织未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规范工作、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整改工作结合实际不够,针对性不强,整改报告照搬照抄整改方案。如,县中心幼儿园、萨依巴格乡1村、站敏乡17村、林场;二是个别党组织工作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工作不深不细,整改报告不够规范,落实有偏差。如,布拉克苏乡中心小学、木什乡中心幼儿园;三是个别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巡察整改工作主动作为不够,缺乏担当意识,导致部分问题未整改。如,兰干镇中心幼儿园、站敏乡17村。

10.监督指导单位责任意识欠缺。一是县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对第九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整改报告等材料,只负责签字,不负责审核,导致上报材料质量不高;二是部分乡镇纪委对各村巡察整改工作监督缺失,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指导不及时,存在村级党支部不会整改、不愿整改的问题;三是县委各巡察组联络员协调能力欠缺,责任心不强,对被巡察党组织上报的材料指导不够有力,造成被巡察党组织现场往返跑,工作质效低。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整改工作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

2.倒逼整改落实,对照问题台账,逐一量化整改目标、强化整改措施、细化整改时限,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持之以恒的抓,锲而不舍的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3.提升整改质量,坚决杜绝纸上整改、表面整改。整改工作完成的党组织要持续抓好巩固提升,整改工作尚未完成的党组织要明确责任跟踪推进,确保反馈问题见人、见事、见结果

4.强化监督,提升巡察成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办要加大整改督导指导工作,真正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督促被巡察党组织通过落实巡察整改任务,进一步推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巡察不是一巡了之,整改也不能一劳永逸。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更加重视本级巡察,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巡察工作,严格按照五步法落实整改要求,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不重视巡察、干扰巡察和不落实整改要求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程序和规定,立即启动问责程序,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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