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起民生领域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8-30 文章来源:喀什纪检监察网

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民生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古勒巴格镇帕米尔社区(原赫尼木艾日克村)居委会原主任赛麦提·麦麦提将群众安居富民房建房押金、工程款据为己有的问题

2015年5月至8月,古勒巴格镇原赫尼木艾日克村村委会副主任赛麦提·麦麦提,利用职务便利,将辖区两名群众的安居富民房建房押金0.5万元据为己有,用于个人消费;以借款名义,长期借用村委会代管群众的安居富民房工程款1万元,至今未退还。2021年7月,赛麦提·麦麦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巴格阿瓦提乡曙光(11)村村委会原主任赛麦提·喀迪尔在土地清理再分配过程中优亲厚友的问题

 2015年2月,巴格阿瓦提乡曙光(11)村村委会主任赛麦提·喀迪尔,利用负责土地分配工作便利,优亲厚友,为好友热某多分配土地12亩、亲属艾某多分配土地164.3亩,共计给亲友多分配土地176.3亩。2021年6月,赛麦提·喀迪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英吾斯塘乡阔什吾斯塘(3)村党支部原书记努尔·麦合木提对申报安居富民房补贴、庭院经济补贴人员名单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2011年2月至2016年11月,英吾斯塘乡阔什吾斯塘(3)村党支部书记努尔·麦合木提,对该村申报2012年、2016年安居富民房建设补贴及2016年庭院经济补贴名单审核把关不严,工作不认真、不负责,导致2户公职人员违规享受安居富民房补贴5.7万元,2户一般户以贫困户标准违规享受安居富民房补贴2万元、庭院经济补贴1.91万元,造成国家专项补贴流失。2021年6月,努尔·麦合木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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