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麦盖提县委员会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3-25 文章来源:喀什网站
根据自治区党委、地委统一部署,2016年4月18日至5月13日,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喀什地委第一巡察组对麦盖提县委进行了巡视巡察。7月24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和喀什地委巡察组向麦盖提县委反馈了巡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党务公开的有关规定,现将巡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履行‘两个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强化县委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共麦盖提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县委每季度专题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先后11次常委会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问题,县委书记与各党委(党组)书记、县纪委书记与各党委(党组)纪检书记(纪检组长)层层签订监督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良好工作机制。县委主要领导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上廉政党课、进行廉政谈话、部署检查考核,以上率下推动各党委(党组)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党建责任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一)针对“党建责任制履行不够到位,抓党建的主体主责主业意识不强”的问题。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县委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履职情况述职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例会、一次现场推进会,做到常抓常议常促。严格落实“书记抓、抓书记”党建工作责任制,县委书记带头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认真用心、亲力亲为,带头与各乡(镇、场)、县直系统党委书记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带头落实党建联系点制度,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带动班子成员每月到联系村(社区)不少于4天,乡镇领导每月住村不少于4天,调研解决基层党建存在的问题,形成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的良好导向,增强了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2016年以来,县委共召开党建专题会议7次、现场推进会5次,建立县领导联系点35个,开展专项督导21次。
(二)针对“后备干部储备不足,干部队伍结构不平衡,对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后备干部培养和使用力度不大,后备干部梯次配备断档”问题。严格按照上级党委“严格标准、优化结构、注重实干、树好导向”的要求,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制定了后备干部培养计划,重点培养政治上靠得住、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坚决反对分裂、敢于同“三股势力”作斗争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干部,注重在反分裂斗争一线、“访惠聚”工作组、脱贫攻坚主战场中培养干部,促进各级领导班子结构的合理配备,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强、能力上强、作风上强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三)针对“基层干部关心关爱机制落实不到位,‘拴心留人’措施不力,造成年轻干部流失”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干部关心关爱机制,在县城为乡镇干部修建周转房40套,在乡镇修建安居安心房736套,并配齐了基本的生活设施,解决乡镇干部住房难问题;要求各乡镇办好机关食堂,保证乡镇干部一日三餐合理膳食;认真落实县级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
(一)针对“县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作用发挥不够突出,个别违规违纪问题处理偏轻偏软”的问题。制定下发《麦盖提县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的实施办法》,明确县纪委的6项监督责任。选优配强了10个乡镇纪委书记,促进纪委聚焦主业转职能。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作为执纪监督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触碰这一红线的党员干部和违法违纪案件,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
(二)针对“部分单位工程领域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等方面管理不严”的问题。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企业、从业人员、工程项目等基础数据库,实现各监管环节上下联动。加强对工程项目资金的监管,明确资金拨付、使用、监管工作程序,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强化对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租金的收缴力度,做到应缴尽缴。强化责任追究,对叶河防洪工程恰斯标段项目监管不力的4名水利局主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
(三)针对“违规分配保障性住房、发放租赁补贴”的问题。严格落实保障性住房分配“三审两公示”、年度核查和信息公开三项制度,切实加强保障对象准入管理,对保障对象申请条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调整,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进一步制定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方案,采取现场公开抽签、摇号等方式进行分配,分配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将房屋分配、补贴发放相关程序及时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予以公布,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加大对在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过程中滥用职权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针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薄弱,村干部优亲厚友,利用职权与民争利问题比较集中,违规违纪问题仍时有发生”的问题。把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反腐倡廉建设总体部署,大力宣传并认真贯彻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加大国家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惠农资金发放情况、农村集体“三资”经营管理情况、村级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决策及实施情况的公示力度,结合“纪律教育年”活动,深入开展基层党员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查处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案件3起3人。
(五)针对“部分乡镇财务管理不到位,政府采购不规范,未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挪用和滞留农资项目资金,未按时发放征用土地补偿费、使用土地未办理审批手续、干部利用职权非法承包土地等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财经纪律、规范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有关事宜的通知》,将《预算法》、《审计法》、《会计法》、《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各级党政学法的重点内容,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意识。二是强化“三重一大”和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的落实,加大对基层财务监督管理力度,共对5个县直单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共查纠问题7个,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采购方式和程序,对51个单位和乡镇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查纠。四是严格执行土地招拍挂出让规定,按补偿标准及时兑现补偿费用,未出现挪用、截留等违规现象。五是开展国家干部承包农村土地专项治理工作,并对违纪人员进行相应处理。
(六)针对“干部监督管理不严,一些苗头性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阻止,导致分管领域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牢固树立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问题上没有任何特殊性的思想,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共函询约谈党员干部15人次,警示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40人次。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条项定”、地委“十条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方面
(一)针对“县委班子个别成员对新时期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作风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艰苦奋斗精神减退、放松自身要求,仍存在超标准接待和铺张浪费现象”的问题。在县委班子中重温“八项规定”主题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班子成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群众路线,以民族团结“五个一”结对子活动和精准脱贫“4321”工程为载体,县级领导每周住村开展工作1天以上,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为群众集中办实事、解难事118件。厉行勤俭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落实公务接待审核报备、公务考察审批备案制度。
(二)针对“有的领导干部自律意识不强,巧立名目违规发放、领取津补贴、福利和加班费”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关于在全区开展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精神,坚决取消中央、自治区规定以外的其他津贴补贴项目;对照津贴补贴政策,深入开展自查和专项整治,对1个单位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进行查处,处理县级干部1人。
(三)针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建立常态化的督查、暗访机制,紧盯元旦、春节、古尔邦节、国庆等重大节假日,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对发现的问题,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持续向社会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定期通报曝光查处的“四风”典型案件,让心存侥幸者收手、违规违纪者止步,形成强大震慑。2016年开展八项规定、十条规定、会风会纪、组织纪律和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检查86次,下发通报15期,通报单位54个、党员干部13人。
(四)针对“文山会海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一是减少会议数量。坚持务实高效原则,尽量采用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全县性会议,减少集中开会和层层开会,严控会议规模和时间、人数。2016年共召开全县性会议11次,较上年同期减少2次,会议时间减少8小时,参会人数减少892人次。二是减少文件简报。坚持少而精,注重实效、解决问题。各单位只保留1种报送县委、政府的简报。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对每种发文字号的件数设定上限,实行年度和季度总量控制,确保每年发文总量下降10%。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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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麦盖提县委员会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