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1-04-28 文章来源:喀什地区纪委监委

日前,喀什地区纪委监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4起典型问题是:

 一、地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四级调研员鱼尚东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6月至2016年11月,鱼尚东任叶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期间,违规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发放维稳补助费、午餐费共计8.09万元。此外,鱼尚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3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喀什市公安局民警王京龙(已退休)违规收受购物卡和礼金等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王京龙负责市公安局所属项目招投标工作期间,先后2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为拉拢关系所送的购物卡和礼金共计0.15万元。此外,王京龙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3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莎车县城北街道办四级调研员、艾力西湖镇库尔干(4)村原党总支书记努尔尼萨·吐尔孙违规操办婚礼问题。2020年7月,努尔尼萨·吐尔孙为其外甥艾某操办婚礼时,违规邀请该村80余名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并收受礼金0.45万元,2021年1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巴楚县英吾斯塘乡阔纳巴扎(8)村党支部书记阿卜杜萨拉木·噢斯曼违规举办“百日宴”的问题。2020年10月,阿卜杜萨拉木·噢斯曼违规为女儿举办“百日宴”活动,违规邀请本村63名管理服务对象并收受礼金0.35万元,2021年3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四起典型案例违纪人员受到严肃处理,教训十分深刻,充分体现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必须常抓不懈的铁规矩、硬杠杠,也反映了地委对纠治“四风”问题紧盯不放的坚定决心,同时也表明,作风建设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必须一以贯之、驰而不息,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抓下去、抓到底。

  全地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作风建设问题,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作风养成,以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为新时代作风建设开好头、起好步。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切实发挥“头雁效应”,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转作风、树新风,以更加清廉务实的作风,更好地服务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政治上认识在新起点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四风”问题顽固性、反复性和隐蔽性特点,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高度警惕,对突出问题露头就打。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规吃喝、公车私用、餐饮浪费等歪风陋习,创新方式方法,精准监督、严肃问责,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对问题多发频发的单位,在对责任人进行纪律审查的同时,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问责追责,持续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坚持标本兼治、纠树并举,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让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为喀什地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