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纪委监委机关大楼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10-22 文章来源:喀什网站


 

 

喀什地区纪委监委机关大楼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机关大楼经费项目

实施单位:中共喀什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评价部门:中共喀什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

 

 

 

 

一、 基本情况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背景及立项依据

本项目根据地区纪委监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需要及经地区纪委2018年第 43 次委员会讨论研究决定通过立项,根据财预[2019]00001号文件立项,旨在(项目的目的)。

2. 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项目的主要内容为:纪律检查委员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监察委员会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主要用于支付因各项工作开展产生的水、电、暖、气、办公设备耗材、培训、维修维护等费用。

项目的实施情况:本项目自20191月经根据喀地财预[2019]00001号文件批复,经地区纪委2018年第 43 次委员会议,制定了《喀什地区纪检委项目实施办法》,确定了项目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项目实施前进行充分调研,制定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实施并及时进行监督管理,项目实施后及时进行验收及后期维护。

3.项目负责人为戴维高,主要职责为监督,审批及督促落实。

(二)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项目资金情况包括项目预算、资金组成以及预算执行、结果等;

本项目总投资415.9058万元,资金来源为本级部门预算资金415.9058元,本项目实际支付资金410.1283万元,预算执行率98.62%。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机关大楼管道、线路等零星维修维护费用29.1419万元,水、电、天燃气、办公耗材、车辆运行等费用321.3464万元,机关14名聘用人员(9名、保洁5名)费用59.65万元。结余资金5.7775万元,结余资金预算指标年底退还财政。

(三) 绩效目标

根据地区纪委监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需要,为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2019年需支付纪委监委机关大楼的机关发生费用:1、聘请人数9人;2、聘请保洁人数5人;3、购置物品合格率≥95%;4、运行工作质量≥95%;5、为全体干部职工提供办公保障率≥95%;6、费用支付完成率100%;7、费用支付及时率100%;8、机关14名聘用人员(9名、5名保洁)费用≤60万元;9、机关大楼管道、线路等零星维修维护费用≤30万元;10、水、电、气、办公设备及耗材、车辆运行、会议培训等费用≤325.9058万元;11、解决就业压力情况持续提高;12、保障机关各项工作开展有效提高;13、干部职工满意度≥95%;14、保洁服务满意度≥95%。通过资金的支付,做好后勤服务的保障,促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工作人员的满意度,也解决就业的压力。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自2019年1月启动,2019年12月31日完成。

    项目共设置1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13个,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1。

二、 评价工作简述

(一) 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和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8〕189号)等相关政策文件与规定,旨在评价机关大楼经费项目实施前期、过程及效果,评价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的效率及效益。本项目的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聘请9名,保洁5名,保障干部职工办公、大楼水、电、暖等费用的支付,共计支付资金410.1283万元;二是:有效解决了就业,保障了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满意度。

(二)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及范围

本次评价对象为机关大楼经费项目资金,评价范围包括专项资金的安排、组织及使用效益。

(三) 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的原则包括:

1. 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 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 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 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绩效评价体系

(四) 本项目绩效评价体系

本项目绩效评价体系为根据财预﹝2020﹞10号共性指标及个性化指标设置,详见附件4

(五) 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方法的选用坚持简便有效的原则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最低成本法、综合指数评价法、问卷调查法、综合分析法。

(六) 评价标准

    项目评价标准采用计划标准、历史标准

(七)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评价成立了评价,成员如下:

评价人

职责

职称

陈杰

评价组组长

办公室主任

吴勇

评价组成员

信息技术保障中心副主任

高虹

评价组成员

财务室负责人

刘玲

评价组成员

办公室干部

本次评价设计了评价方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资料分析、调研、访谈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形成评价结论,在与项目单位沟通后确定评价意见,并出具评价报告。 

三、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评价组通过实地调研、资料分析等方式,采用综合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最低成本法等对项目的决策、管理、绩效进行的综合评价分析,项目得分为99.9分,评价结果为优,详见附件6。

四、 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 项目的决策情况

本项目的立项符合相关法规政策及部门职责,依据充分;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项目前期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绩效评估、集体决策。

项目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设置了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合理,与实际工作内容相关;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项目在资金投入方面,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相适应。

(二) 项目的过程情况

在资金管理方面,项目资金到位足额及时,及时支付,资金使用符合国家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在项目组织实施方面,项目单位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

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

(三) 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数量为“聘请人数(≤*人)”,预期指标值为9,实际完成值为9,指标达到预期目标。

“聘请保洁人数(≤*人)”指标,预期指标值为5,实际完成值为5,指标达到预期目标。

数量指标共计2个,完成2个,达到预期目标,数量指标完成。

项目产出质量为“为全体干部职工提供办公保障(≤*%)”指标,预期指标值为95%,实际完成值为95%,达到预期目标。

质量指标共计1个,完成1个,达到预期目标,质量指标完成。

项目产出时效为,预期指标值为“费用支付完成率指标(≥*%)”预期指标值为98%,实际完成指标值为98%,达到预期目标。

“费用支付及时率(≥*%)”指标:预期指标值为98%,实际完成指标值为98%,达到预期目标。

时效指标共计2个,完成2个,达到预期目标,时效指标完成。

项目产出成本指标“机关大楼管道、线路等零星维修维护(≤*万元)”指标:预期指标值为30,实际完成指标值为29.1419,达到预期目标。

“水、电、天燃气、办公耗材、车辆运行等费(≤*万元)”指标:预期指标值为325.9058,实际完成指标值为321.3464,达到预期目标。

“机关14名聘用人员(9名、保洁5名)费用(≤*万元)”指标:预期指标值为60,实际完成指标值为59.65,达到预期目标。

成本指标共计3个,完成3个,达到预期目标,成本指标完成,节约5.7775万元资金,结余资金预算指标年底退还财政。

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指标为通过案件查处挽回经济损失,预期指标值为持续增加,实际完成值为98%,达到了预期目标。

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指标为案件查处社会好评度指标(≥*%),预期指标值为98%,实际完成值为98%,达到了预期目标。

项目的可持续效益效益指标为全地区政治生态指标,预期指标值为持续好转,实际完成值为95%,达到了预期目标。

经问卷调查,项目收益群众满意度为95% ,达到了预期目标。

(四) 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指标为“通过案件查处挽回经济损失”指标,预期指标值为持续增加,实际完成指标值为达成预期指标,指标完成率95%,达到了预期目标。

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指标为“解决就业压力情况”指标,预期指标值为持续提高,实际完成指标值为95%,指标完成率100%,达到了预期目标。

项目实施产生的生态效益指标

项目的可持续效益效益指标为“保障机关各项工作开展”指标:预期指标值为有效提高,实际完成指标值为95%,指标完成率100%。,达到了预期目标。

经问卷调查(或其他方法),项目收益群众满意度为:“职工对保洁服务满意度指标(≥*%)”指标:预期指标值为95%,实际完成指标值为95%,指标完成率100%,达到了预期目标。

“干部职工满意度指标(≥*%)”指标:预期指标值为95%,实际完成指标值为95%,指标完成率100%,达到了预期目标。

满意度指标共计2个,完成2个,达到预期目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

五、 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 主要经验及做法

本项目实施效果较好的原因主要是管理制度完善、责任落实到位,跟踪考核机制完善且运行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创新管理办法,采用追踪监督落实方式使项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预算绩效管理,发现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保洁人员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六、 有关建议

    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使效益更大化。

七、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1:中共喀什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大楼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2中共喀什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大楼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3:中共喀什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大楼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4中共喀什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大楼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5:绩效评价依据

附件6中共喀什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大楼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