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师县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1-08 文章来源:喀什纪检监察网站

伽师县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伽师县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01211日至30日,地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对伽师县部分重点工作进行了专项巡察,2021222日地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对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伽师县委提高政治站位,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负责同志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紧扣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梳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抓好整改落实。截止20217月,所有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

(一)针对干部履职不足,班子成员发挥作用不明显问题

一是印发《伽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伽扶办党组〔20215号)文件,对县扶贫办各班子成员分工细化,由各兼职副主任定期汇报分管的工作,确保班子成员担当尽责,发挥作用。二是定期召开党组工作会议,督促班子成员履责尽责、担当负责,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顺利推进。

(二)针对个别扶贫项目资金拨付流程不规范问题

 一是县财政局根据《伽师县财政局关于落实财政扶贫资金监管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各类资金审核支付管理规定及流程,制定《财政重点资金审核及管理规定》(伽财〔202111号)文件,明确各类资金审核拨付流程及具体责任人。二是制定了《伽师县财政局2021年扶贫资金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积极配合地区财政局委派的第三方,对伽师县2020年扶贫资金及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翻阅资料和实地查看等方式,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毕。

(三)针对部分乡镇责任心缺失,对项目监管不力问题

一是进一步压实责任,县直各行业部门定期到乡到村进行工作指导,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效益。二是县财政局对各类建设项目发挥作用情况进行回头看,强化项目绩效考核评估,确保各类项目资金用在实处、发挥效益。

二、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幸福大院工作部署方面

(一)针对落实入住老人体检制度不严格问题

按照《幸福大院定期对老年人体检制度》,幸福大院医务人员采取定期体检和不定期抽检的方式,对老人身体状况进行及检查,对院内有慢性病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对有身体不适人员,已在医院接受治疗或者家中治疗,待符合医学规定要求标准,体检合格后,结合实际入住。制定了《幸福大院工作人员培训制度》,明确职责、规范服务,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让老人住得舒心、住得安心、住得开心。

(二)针对幸福大院采购物品不结合实际,造成设备闲置问题

一是县民政局组织专人对全县幸福大院采购的床、饮水机、生活物品等进行了检查,并实地查看放置和使用情况,做到物尽其用。二是县民政局严格落实采购审批管理制度,从严抓好乡镇幸福大院各类物资采购审批、采购。

(三)针对幸福大院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

县民政局组织专人对全县12个乡镇幸福大院固定资产配置情况进行了核对,从严对各类参与竞标的供货商资质审核,对购置的资产一一核查、登记造册,加强管理,确保实物与合同相一致。

(四)针对幸福大院个别项目工程质量问题

一是由县民政局会同住建局对全县12个幸福大院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建立汇报制度,在确保老人安全、生活有序的前提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留存3%质保金,确保在工程质量质保期内,使工程质量维修得到有效保障。

三、落实地委关于公共卫生制度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方面

 (一)针对爱国卫生工作流于形式问题

 调整充实县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根据《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结合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压实责任、强化考核,督促各单位、乡镇常态化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确保爱国卫生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有人落实。

 (二)针对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问题

  一是制定《关于开展伽师县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活动技术帮扶工作的通知》,结合计划免疫宣传日,将《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自治区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麻疹强化、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等内容纳入到培训中,保证全县计划免疫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各乡镇分管领导、接种点负责人责任,接种时由县卫健委为每个乡镇派接种人员配合乡镇开展疫苗接种工作,确保疫苗工作有序开展。

 (三)针对行政主管部门对村级卫生室建设指导不到位问题

 一是结合入户随访,家庭签约医生服务工作,对全县13个乡镇卫生院、310个村(社区)1318人医护人员进行如何实施救治进行院前急救知识的培训。同时在每个村卫生室急救箱药箱配备不少于7种急救药品,能够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二是按照《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加强村医对业务知识的培训,明确责任分工,室内物品陈列、摆放有序,特殊药品专人负责保管。

 (四)针对行政主管部门对交叉感染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2021年《喀什地区结核病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喀署卫疾控发〔20211号)文件精神,加强制度落实、环境控制、个人防护等措施,避免交叉传染,并设置独立、通风良好的就诊区域,减少疾病传播。二是县直4个医疗机构和13个乡镇卫生院垃圾暂存点,已全部规范建成,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监管指南》、《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监管流程及指标》内容和六防标准进行管理,并采取拉警戒线等相关的隔离措施。

(五)针对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个别干部思想松懈问题

一是强化专班协调联动机制,不断完善不同级别的应急预案,明确各单位具体事项,确保各环节无缝衔接,每月卫健、疾控、医院、公安等部门(单位)至少开展1次联合应急演练。二是县卫健委不定期对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点工作人员个人防护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六)针对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个别单位措施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根据《进一步做好2021年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全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错峰体检、合理分流、分区候检、人员间隔、主动上前服务等,确保防疫措施落实到位。二是根据《伽师县卫健委人员不聚集预警机制方案》要求,全县划分三个片区,成立常态化督查指导组,进一步压紧压实各部门责任。

四、推动馕产业发展方面

(一)针对食品安全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定期组织职能部门对全县食品生产从业人员资质条件和从业资格进行检查。二是宣传《食品安全法》,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提高食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并建立一人一卫生档案。

(二)针对生产水平不高、卫生条件较差问题

一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抓好产业发展从业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生产水平。二是加大卫生宣传力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到各乡镇进行卫生检查,促使生产卫生条件达标。

 五、提升问题整改质效方面

(一)针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分管领域和部门职能,深入乡村实地查看、座谈了解、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二是坚持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根据问题一条一条抓整改,一项一项抓落实。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题。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要在建立长效机制持续用力,确保问题不反弹。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治,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伽师县委将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和地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98—6722230;地址:伽师县团结路34号;邮编:844300

 

                                                                                                         中共伽师县委员会                                                                                                                    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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