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5-24 文章来源:喀什纪检监察网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铲尽存量、遏制增量,加大对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查处的四起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一、阿瓦提乡安居富民办原主任马木提·托合提违规享受安居富民资金问题2013年2月,马木提·托合提任阿瓦提乡安居富民办主任期间,以乡吐格贝希(22)村农民努某的名义违规享受一套安居富民资金2.85万元。2017年乡开展安居富民房集中清理,马木提·托合提担心违规享受安居富民资金问题暴露,让努某将2009年的抗震房当违规享受的安居富民房,并将违规享受的2.85万元交给了努某,指使去村委会自首,借此掩盖自己违规享受安居富民物资的事实。2020年5月,马木提·托合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二、色满乡墩艾日克(4)村原代理第一书记王安彬挪用安居富民押金等问题。2019年4月至5月,王安彬代理色满乡墩艾日克(4)村第一书记期间,将安居富民工程款(每户2.85万元)提前拨付给施工方,超付金额20万元,施工方马某携款离开喀什,失联近半月,致使本村安居富民工程进度缓慢;王安彬为督促施工方加快施工进度,收取杨某等3名工程老板押金6万元,用于购买了村委会地面硬化材料。王安彬另有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5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挪用安居富民房押金6万元已退回。

三、浩罕乡库康(14)村党支部原书记阿里木江·买买提擅自调整享受项目资金对象问题2014年12月,阿里木江·买买提任库康(14)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擅自调整第二批项目享受对象,将已确定名单外19户村民违规纳入小型手工业项目享受范围,造成共计2.85万元扶贫资金的流失。2020年3月,阿里木江·买买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流失的2.85万元扶贫资金正在追缴中。

、迎宾大道街道英努尔社区原低保专干布祖拉姑丽·阿不都米吉提履职不尽责问题2013年5月至2017年7月,布祖拉姑丽·阿不都米吉提迎宾大道街道英努尔社区低保专干期间,低保动态调整不及时,2013年4月、2014年9月死亡两名低保对象一直未停发,违规发放低保金共计2.474万元,工作存在严重失职失责。2020年4月,布祖拉姑丽·阿不都米吉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低保金已全部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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