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11-11 文章来源:喀什网站

各乡镇场党委、街道党工委,各党(工)委、党组,市委各工作部门,政府各局、委、办:

2020年以来,市纪委监委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铲尽存量、遏制增量,加大对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纠正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巩固专项治理成果,现将查处的两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英吾斯坦乡党委原书记马昌宏挪用扶贫资金盲目引进养殖合作社问题

2016年7月,时任喀什市英吾斯坦乡党委书记马昌宏,盲目引进喀什市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不切实际约定贫困户自筹资金参股,私自挪用2016年庭院经济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入股,合作社后因筹资困难未能建成投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庭院经济项目无法实施,贫困群众利益受损。此外,马昌宏另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9月11日马昌宏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职级待遇降为一级科员)。

二、阿瓦提乡托喀木买里斯(7)村村委会原主任阿洪•热西提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土地承包费问题

2017年,时任阿瓦提乡托喀木买里斯(7)村村委会主任阿洪·热西提,利于职务便利侵吞2017年农民土地承包费6.342万元用于个人开支。此外,阿洪·热西提另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621日阿洪·热西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以上两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既有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集体财产等腐败问题,也有挪用扶贫资金、盲目决策拍板等作风问题。这些问题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严重侵害贫困群众利益,影响脱贫攻坚进程,必须严肃惩治查处。全市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吸取教训。

各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坚决扛起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精髓要义,将全面从严治党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和各方面,把做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作为冲刺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的有力推手,为喀什市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保驾护航。

各乡镇(街道)纪(工)委要主动靠前监督,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强化行业监督,按照《喀什市关于严肃惩治基层“微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推动职能部门监督向基层延伸的指导意见》《喀什市推进村(社区)“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办法(试行)》《喀什市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等文件抓好贯彻落实,看好“小微权力”、盯住“微腐败”问题,紧紧围绕扶贫项目资金管理、“10类问题”专项整治及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做到资金、项目、腐败发生在哪里,监督、问责就跟进到哪里,推动监督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市纪委监委将进一步统筹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力量,强化问题导向,加强日常监督,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做到“零容忍”,把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以及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作为查处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中共喀什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