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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普县:用好容错纠错机制 营造良好干事环境

发布时间:2020-11-14 文章来源: 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泽普县纪委监委为此前受到不实举报的依玛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刘晓军公开澄清正名,在澄清正名会议现场,刘晓军激动不已,“感谢县纪委监委为我澄清正名,这一刻我深切感受到了党组织的温暖,请组织放心,今后我将加倍努力地投入工作……”

事情还得从一起信访接待说起。前不久,一名群众来到县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反映依玛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刘晓军向辖区管理服务对象索要财物及在征兵过程中向他人索贿等问题。

接到此信访举报后,该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迅速对该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经核查,该群众反映的问题均不属实,举报人也已承认举报问题系编造诬告,于是对此问题线索予以了结处理,并在乡党委专门召开会议,对这起不实举报予以澄清正名。

在调查组的教育引导下,信访举报人认识到自己的不实举报造成了不良影响,并及时向被举报人进行了赔礼道歉。

泽普县纪委监委坚持实事求是,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在积极营造监督良好环境的同时,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及时予以澄清正名,对诬告陷害他人的予以严肃查处,为敢干事、会干事的干部撑腰打气,让实干者轻装上阵,主动担当作为。

“现在我宣布:群众反映的泽普县赛力乡赛力村党支部书记努尔买买提·托合提作为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无偿用工等问题,经初步核实基本属实,其行为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鉴于其工作积极主动,且成绩突出,经过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批评教育,向群众退赔无偿用工费930元。”这是该县纪委监委为轻微违纪的党员干部容错免责处理的一幕。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将容错纠错的理念融入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旗帜鲜明地支持担当者、保护干事者、宽容失误者,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敢于担当、勇于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我们要把容错纠错机制贯彻到监督执纪中去,在发挥好监督职能的同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鼓励干部认真履职、开拓创新,特别是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利用好参加各部门“三重一大”会议等时机,给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部门一把手把政策解释好、解释透,打消干部职工的疑惑和顾虑,给党员干部释放积极的信号。”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针对被问责干部的能力特长和专业素养,该县各级党组织还合理安排相适应的岗位,甚至有针对性地交任务、压担子,让他们在新的岗位上有用武之地,继续积极主动地为党和人民工作,让他们从内心深处感受到组织的关怀与温暖,消除自暴自弃的心态,形成“改了就是好同志”的良好氛围。(泽普县纪委监委 汤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