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把问责条例融会贯通到本职工作中
发布时间:2019-12-28 文章来源: 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问责对象是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重点是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及其领导成员、纪委、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及其领导成员……”近日,喀什地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19年第十三次集体学习,地区四大班子领导和地区法检两院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原文,做到重点学、反复学、深入学,学深悟透,精准把握。
“问责对象是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重点是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及其领导成员、纪委、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及其领导成员……”近日,喀什地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19年第十三次集体学习,地区四大班子领导和地区法检两院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原文,做到重点学、反复学、深入学,学深悟透,精准把握。
据了解,自今年9月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发布以来,喀什地区就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把《条例》有关规定与当前存在的管党治党突出问题有机衔接起来,特别是与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紧密结合,认真对照检视,主动把担子担起来、把责任扛起来,真正把《条例》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
该地区各级党组织在强化学习效果上,紧密联系党员干部职能职责、思想实际和工作现状,采取专题辅导、讨论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对问责实施主体、问责对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等做到“心中有数”,进一步增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必尽责,失责必追究”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以知责促履责、以问责促负责,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条例》释放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也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政治担当的‘警示钟’。喀什地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姬德举认为,“组织部门肩负着管党员、管干部、管人才的重要职责,在具体工作中要提高斗争本领,注重策略方法,用全面从严治党‘利剑’,当好党规党纪的坚定执行者和捍卫者。”
为扩大学习宣传效果,强化各级党组织从严管党治党意识,10月份以来,喀什地区以12个县市和14个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开展以 “纪法铭于心 廉洁伴我行”为主题的知识竞赛,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学习《条例》,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廉洁意识、纪律意识、法治意识。
据统计,全地区共有309支代表队、994名选手参加初赛,通过层层角逐和选拔,有18支代表队54名选手参加地区组织的复赛,最大限度发动了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积极性。各县市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对学习和竞赛情况进行广泛转载,在全地区掀起了学《条例》、用《条例》的热潮,营造了浓厚的学习宣传舆论氛围。
“《条例》是我们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法宝,为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列出了‘责任区’和‘负面清单’,一定要融会贯通到本职工作之中,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用自身的高标准、严要求诠释喀什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干净担当。”喀什地区纪委委员李荣生表示。(喀什地区纪委监委 杨新远 | 责任编辑 麦尔旦·吐尔孙)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11-19 19:18 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50-1400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