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委第十轮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03 文章来源:喀什纪检监察网

根据喀什地委统一安排,地委第十轮巡察派出9个巡察组,分别对14个乡镇(街道)开展常规巡察,对12个县市的部分重点工作开展专项巡察,对5个地直单位开展机动巡察,对喀什经济开发区下属部门及11个县市工业园区开展巡察“回头看”。


地委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围绕“三个聚焦”重点监督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三定”职能责任,聚焦中央、自治区党委巡视、地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围绕党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地委工作要求进行巡察,督促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常规巡察乡镇(街道),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紧紧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进行巡察。专项巡察12个县市部分重点工作,紧盯脱贫攻坚短板弱项、稳岗就业、一户一策、一人一岗、扶贫项目资产移交,兼顾农村幸福大院、公共卫生、馕产业建设以及扶贫大数据平台运用情况进行巡察。机动巡察地直单位,围绕自治区党委“1+3”重点任务,以及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进行巡察。巡察“回头看”喀什经济开发区下属部门及11个县市工业园区,围绕地委第八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着力发现新问题。

本轮巡察时间为2个月。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均设专门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其它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转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处理。信访接待截至日期为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