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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通报6起澄清不实举报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11-22 文章来源:喀什网站

为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及时帮助被错告诬告党员干部消除顾虑、放下思想包袱,汇聚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正能量,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6起澄清不实举报典型案例,这6起案例是:

关于澄清对霍城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县人社局驻清水河村“访惠聚”工作队队长、清水河镇清水河村第一书记彭士俊工作作风粗暴、对个别驻村工作队队员特殊照顾问题的不实举报。

2018年3月,彭士俊被举报工作作风粗暴,对个别驻村工作队队员特殊照顾等问题。经查,反映问题均不属实。举报人对彭士俊相关工作安排心存不满,故意反映不属实问题,同时举报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霍城县人社局已给予其政务处分。霍城县纪委、县人社局向清水河镇清水河村全体干部反馈了调查结果,对不实举报进行了澄清。

关于澄清对塔城市林业局副局长王建国带领塔城市林业局技术人才前往沈阳考察学习存在程序违规问题的不实举报。

2018年6月,王建国被举报带领塔城市林业局技术人才一行4人前往沈阳考察学习存在程序违规问题。经查,2018年6月,沈阳市林业局邀请对口援疆的塔城市林业局选派4名工作人员前往沈阳考察学习。塔城市林业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了赴沈阳考察学习人员为王建国等4人,并将人员名单提供沈阳市林业局。塔城市林业局向塔城市委组织部报备后,安排王建国等4人前往沈阳考察学习,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塔城市纪委在塔城市林业局召开了干部大会,通报调查结果,对不实举报进行了澄清。

关于澄清对巴楚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邓新玉利用职务便利,参与、插手、干涉、威胁、左右起诉人起诉拖欠承包土地费用案件,对故意伤害造成轻伤案件不予立案等问题的不实举报。

2018年1月,邓新玉被举报利用职务便利,参与、插手、干涉、威胁、左右起诉人起诉拖欠承包土地费用案件,对故意伤害造成轻伤案件不予立案等问题。经查,2016年8月,举报人到邓新玉办公室反映其起诉的案件未被立案庭受理,邓新玉与立案庭工作人员沟通后, 2016年11月4日完成向被告人送达应诉、开庭通知等准备工作。11月17日,举报人变更起诉状,增加了诉讼请求,邓新玉于11月19日签批同意立案。邓新玉未违规插手、干涉、左右案件及威胁相关当事人。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属刑事案件,需报警处理,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不存在对故意伤害造成轻伤案件不予立案问题。巴楚县纪委通知县法院对不实举报进行了澄清。

关于澄清对伽师县卫生局医政办公室干部阿卜杜艾尼·依明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收受前来办事的医疗机构好处费;对前来办事的人员态度恶劣;优亲厚友;领导面前一套、群众面前一套等问题的不实举报。

2018年5月,阿卜杜艾尼·依明被举报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收受前来办事的医疗机构的好处费;对前来办事的人员态度恶劣;优亲厚友;领导面前一套、群众面前一套等问题。经查,反映问题均不属实,阿卜杜艾尼·依明工作中认真负责,并不存在吃拿卡要、态度恶劣等问题。伽师县纪委在县卫生局组织召开干部大会,对不实举报进行了澄清。

关于澄清对疏勒县镇泰小学教师赛亚古丽·艾尔肯传播非法言论等问题的不实举报。

2018年3月、5月,赛亚古丽·艾尔肯被举报传播非法言论等问题。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举报人因工作事宜对赛亚古丽·艾尔肯心存不满,捏造内容反映不实问题。在组织调查该问题期间,举报人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教唆镇泰小学某教师提供虚假证言,意图指使他人对赛亚古丽·艾尔肯进行诬告。疏勒县纪委依规依纪给予了举报人纪律处分,并在镇泰小学召开党员大会对不实举报进行了澄清。

关于澄清对和田市教育局纪检室主任周攀封官许官、找关系晋升、生活作风混乱等问题的不实举报。

2018年6月、8月、9月,周攀被举报封官许官、找关系晋升、生活作风混乱等问题。经查,2016年9月,周攀因工作表现突出被推荐至和田市教育局办公室工作。2017年12月,周攀轮岗至纪检室工作,与教育局纪检室干部相处融洽,不存在不当利益往来,反映问题不属实。和田市纪委向其本人及所在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反馈,和田市教育局召开干部大会对不实举报进行了澄清。

以上通报的6起案例中,有的系不了解情况而错告,有的则系无中生有、歪曲事实。错告诬告行为挫伤党员干部积极性,对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造成负面影响。祛邪需先扶正,激浊而后扬清。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及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精神,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日前印发的《关于为被错告诬告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及时为被错告诬告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体现组织的温暖,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坚决向诬告陷害者出招亮剑,对确属蓄意诬告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其责任,让诬告者“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广大党员干部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只要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就不用担心受非议、遭误解、被诬告,敢于甩开膀子、放手工作,努力在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中奋发作为。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11-22 15:50:55  链接:http://www.xjjw.gov.cn/zhuzhan/topnews/20181122/216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