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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通报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02-08 文章来源:喀什网站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公开曝光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这6起典型案例是:

1.墨玉县萨依巴格乡原党委副书记、乡长阿布都热合曼·然木吐拉侵占畜牧养殖等扶贫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4年,阿布都热合曼·然木吐拉伙同他人,套取该乡山区村扶贫、畜牧养殖项目资金及乌尊阿热勒村灾后重建补助金共计125万元,本人侵吞62万元。2017年11月,阿布都热合曼·然木吐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喀什市英吾斯坦乡农技站干部吐尔孙古丽·萨吾提虚报冒领棉花补贴问题。2014年,吐尔孙古丽·萨吾提在英吾斯坦乡申报棉花补贴工作中,以其弟弟吐某名义虚报10亩棉花地,违规享受棉花补贴2670元。2017年11月,吐尔孙古丽·萨吾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乌恰县黑孜苇乡阿热布拉克村原党支部书记托乎托努·杜完违规享受低保金问题。2011年至2016年,托乎托努·杜完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自己列为低保对象,先后24次享受低保金共计2.92万元。2017年11月,托乎托努·杜完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4.吉木乃县环保局原局长杨军(已退休)挪用贫困村道路通达专项资金问题。杨军在担任吉木乃县交通局局长期间,违规安排下属将8.71万元贫困村道路通达专项资金取出,用于单位办公开支。2017年10月,杨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温泉县塔秀乡浩尤尔托哈村原党支部书记高凤山优亲厚友问题。2014年,高凤山利用职务便利,将不符合条件的儿子高某确定为精准贫困户,高某于2016年违规领取精准扶贫水费416元和机耕补助费1000元。2017年12月,高凤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6.霍城县萨尔布拉克镇恰特塔勒村党支部副书记张少华失职失责问题。2014年3月至2016年12月,张少华在负责该村低保工作期间,审核把关不严,失职失责,致使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村民马某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0.89万元。2017年12月,张少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原发布时间:2月7日15:03:21;链接:http://www.xjjw.gov.cn/zhuzhan/toutwiaoy/20180207/184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