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关于专项巡察巴楚县部分重点工作的反馈意见

发布时间:2021-05-13 文章来源:巴楚县委巡察办

根据地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7日至10月11日,地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对巴楚县部分重点工作开展了专项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听取了巴楚县部分重点工作的情况汇报,通过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调阅资料、下沉调研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在巴楚县委、有关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下顺利完成巡察任务。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和地委要求,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 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有偏差,脱贫攻坚工作仍然存在短板弱项

1.在推进“一户一策”工作中还存在工作不实和形式主义现象。对“一户一策”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从“一户一策”是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抓手来理解领会,将“一户一策”片面理解为农户家庭信息采集,为完成工作任务而填写,造成此项工作一定程度上存在“走形式”现象。

2.村干部享受扶贫项目的情况仍然存在。部分村级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上报项目受益户时不精准,县乡扶贫办对项目受益户审核把关不严,仍然存在村干部享受扶贫项目情况。

3.对医疗扶贫认识不够,医疗扶贫标准不高。一是村级卫生室药品种类不达标,未达到国家要求80种以上药品的规定。二是医疗惠民意识不强,保障群众健康的作用发挥不明显。三是对村级医护人员培训不到位。

4.在基建领域对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不彻底。一是工程未批先建,项目工程款支付困难。二是拖欠工程款问题突出。

(二) 落实自治区党委、地委关于农村幸福大院的工作

要求有差距

1.宣传引导不到位,群众入住积极性不高。县乡村三级针对群众入住幸福大院的宣传引导缺乏有效措施,工作方式简单,符合条件群众入住率不高。

2.思想认识有偏差,执行制度不严格。县乡两级未严格执行《农村幸福大院运行管理工作指南》要求,为凑数部分乡镇将不符合入住条件的人员送至幸福大院。

3.服务意识不强,少数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不高。县业务部门下基层检查指导不经常,村委会将老人送至幸福大院后后续服务保障跟不上,对入住老人缺少关心关爱,老人幸福感不强。

(三)推进公共卫生制度体系建设较为缓慢

1.落实“千名医生下千村”工作要求有差距,下沉医生工作流于形式。

2.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树得不牢。一些乡镇干部和卫生院医务人员疏于学习领会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和部署,对秋冬季疫情防控严峻复杂形势认识不足,存在盲目乐观思想。

3.行业职能部门作用发挥不佳,防护防疫宣传不到位,全民防疫意识欠缺。部分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开展不到位,群众自我防护防疫意识差。

(四)馕产业发展存在薄弱点

1.产业链不完整,销售渠道单一,增收效果不佳。政府在开拓市场、物流体系建设、经营管理方式等方面办法不多,“产供销”环节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成品馕外销不足,只能依靠本地需求消化,带动群众增收的作用不明显。

2.品牌化创建和特色生产水平不高。在馕产业品牌创建和特色生产方面离市场需求尚有差距,品牌繁杂零散、品牌效应不明显、产品未突出特色。

3.对从业人员培训不足,产业发展缺乏技术引领。县乡两级对馕产业发展服务保障工作还有欠缺,未对打馕行业的人员进行专业系统培训,生产的馕种类少、质量低、竞争力不强。

4.行业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食品卫生存在安全隐患。市场监管部门对馕产业卫生条件的监管不到位,馕生产场所卫生较差,且食品安全生产意识普遍不强。

(五)重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差距,在具体工作中有不实不细现象

整改工作不细致,档案印证资料自相矛盾。对认领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验收不严,整改材料前后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