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0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6-02 文章来源:巴楚县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增强全县各级干部的宗旨意识、法治意识、发展意识,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现将巴楚县纪委监委近期查处的10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破坏社会环境方面
1. 巴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履行监管职责不力,对房产开发商违规向购房户收取天然气入户费失职失责的问题。2016年至2021年,巴楚县众鑫房产等房地产开发商所属的4家物业公司将应由项目建设单位和天然气入户工程施工单位承担的天然气入户费让购房户承担,共向1276户购房户违规收取505.735万元。以上行为违反了自治区发改委相关规定。巴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房地产主管行政部门,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监管不力,导致发生乱收费行为,侵害了广大购房户的利益。时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费东晓,现任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副局长何扬驰均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此外,费东晓、何扬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4月,经巴楚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费东晓、何扬驰分别予以立案审查。
2. 夏马勒乡水管站站长吐拉洪·库尔班违规收受、索要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接受吃请的问题。2020年1月至9月,吐拉洪·库尔班担任夏马勒乡水管站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种植大户在分配农业用水中提供帮助,多次收受、索要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并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吃请。经巴楚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吐拉洪·库尔班立案审查。
3. 巴楚县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服务价格管理混乱,存在同类型服务收费标准不统一等问题。2021年,县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预算员钟长春在对某企业新安装卡表的预算表中将单价为450元的100#软管接头写成4500元向企业收取,且多次出现类似工作失误问题;2019年8月,巴楚县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在为2家客商办理安装100#超声波水表的业务时,同类情况向一家企业收取9800元,向另外一家企业收取12000元,且无法说明原因。针对巴楚县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上收费服务混乱,预算员多次出现失误,同类型服务收费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巴楚县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预算员钟长春调离工作岗位、扣发绩效处理并向客户退还多收费用。2022年5月,经巴楚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时任利民供排水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张自军予以诫勉处理。
二、破坏法治环境方面
4. 巴楚县畜牧兽医局项目办主任管贺忠故意泄漏评标专家行程信息,为投标企业提供帮助并收受好处费的问题。2021年2月,管贺忠利用职务之便,在琼库尔恰克乡民生产业园肉羊育肥场建设项目招投标中,故意将项目评标专家的行程透露给投标公司代表杨某,并在接送专家途中制造机会安排杨某与评标专家接触。事后管贺忠2次收受杨某所送以答谢为名的好处费共计2万元。2022年3月,管贺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5. 巴楚县交通运输局客管办原主任司马义·依明在代办出租车上岗证业务中存在办事拖拉、重复乱收费的问题。2019年至2020年,司马义·依明担任县交通运输局客管办主任、负责代办出租车从业资格证业务期间,向72名申领人员重复收费、多收费共计870元,为46名申请办证人员办证不及时,甚至存在超过2-3年未办理证件情况,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5月,经巴楚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司马义·依明予以诫勉处理。
6. 巴楚镇飞机场社区干部木也色尔·买买提依明工作方式方法简单,落实疫情防控政策“一刀切”的问题。2022年4月3日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期间,巴楚镇飞机场社区干部木也色尔·买买提依明在得知晨光国际五金店老板托某在其他社区做完核酸的情况下,要求托某必须在本社区做核酸,否则所做核酸不作数,引起群众不满。2022年5月,经巴楚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木也色尔·买买提依明予以诫勉处理。
三、破坏政务环境方面
7. 巴楚县文体旅局关于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反馈问题虚假整改的问题。2022年4月,县文体旅局执法大队副队长吕宝收到自治区12345政务服务平台推送反馈“恰尔巴格乡金星台球厅没有许可证,消防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后,在没有充分调查了解、不掌握实际情况就直接向12345政务平台回复“该台球厅已由消防部门给予3万元罚款,我单位也已下发整改通知书”。后经核实,消防部门、县文体旅局既没有向该台球厅下达《整改通知书》,也没有作出行政处罚3万元的决定,仅提出口头警告、提醒,与回复情况不相符,涉嫌虚假整改。县文体旅局执法大队副队长吕宝负有直接责任,县文体旅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黄丽芹负有领导责任。2022年5月,经巴楚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黄丽芹进行谈话提醒,对吕宝进行诫勉处理。
8. 巴楚县卫健委关于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反馈问题涉嫌虚假整改的问题。2022年4月,县卫健委收到12345政务服务平台推送反馈关于“县邱海伟三轮摩托车负责人于2020年8月向某学校隔离点提供价值5.54万元的电动三轮车,一直未收到货款”的问题。县卫健委副主任师伟兵在办理期限到期后向12345政务服务平台回复“已办结”。经核实,该货款属于疫情防控资金,当时由教育局负责采购。县财政拨付防疫资金后,师伟兵在没有核实清楚且资金尚未支付的情况下,向12345政务服务平台回复“已办结”,涉嫌虚假整改。对此,县卫健委副主任师伟兵负有直接责任,县卫健委主任胡良璞负有领导责任。2022年5月,经巴楚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胡良璞进行谈话提醒,对师伟兵进行诫勉处理。
9. 巴楚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不作为、失职失责的问题。2022年4月24日,县营商环境明察暗访组人员发现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赵倩在工作期间玩手机刷视频;生态环境局窗口工作人员比力格亚尔·亚力坤睡岗等问题。2022年4月,县行政服务中心责令赵倩、比力格亚尔·亚力坤作出书面检查,对二人全县通报批评。
四、破坏市场环境方面
10. 巴楚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不到位,致使群众多次跑办的问题。2021年3月,巴楚县客商曾某到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业务,往返10余次,窗口工作人员娜孜姑·艾海提均予以回复“现在办不了,再等等”,并未告知其不能办理原因。2022年4月,客商陈某到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土地不动产证时,工作人员米尔古丽·吾斯曼将本应本部门跑办指界盖章的业务交由客商自行跑办盖章,致使客商往返6次未办成业务,导致客商陈某在服务大厅喧嚣不满情绪。由县自然资源局对娜孜姑·艾海提、米尔古丽·吾斯曼二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扣除当月工作绩效处理。2022年5月,经巴楚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负责人帕提姑·吐尔逊立案审查,对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殷金茂(分管不动产中心工作)予以诫勉处理。
上述10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影响坏、教育深,破坏市场秩序,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利益,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特别是行政审批部门、执法执收单位、行业窗口单位的干部、职工,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并举一反三,改进作风、优化服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主体责任,增强“主人翁”意识,牢固树立“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的理念,争当营商环境的守护者、推动者、服务者,以利企惠民的真干实干推动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地见效。

中共巴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