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楚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巴楚县 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9-01 文章来源:巴楚县纪委监委

发挥监督保障执行 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为建设和谐稳定的巴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中共巴楚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巴楚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李 双 强

 (2021年9月1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第十三届中共巴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

五年来,巴楚县纪委监委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正确指引下,在地区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会精神以及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的系列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一以贯之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呈现压倒性态势,为顺利实现巴楚县脱贫摘帽、推动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理论武装持续强化,“两个维护”更加坚定自觉。扎实开展“学转促”专项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委理论中心组作用,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带头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规定。五年来,召开县纪委监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163次,召开县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员会289次。

——政治监督常态深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凸显。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稳定、脱贫攻坚、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及对党史学习教育、“30件事”、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常态化扫黑除恶、严肃换届纪律、违建别墅清查整治等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

——坚持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坚定不移贯彻“严”的主基调,做到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歇、反腐惩恶不手软。认真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在水利、住建、财政等71个党组织开展“以案促改”,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135份,助推案发单位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开展好每年7月的全区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组织违纪违法人员现身说法125人次,开展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485人次,落实684名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测试和廉政谈话制度。先后拍摄制作《贪欲带来的毁灭人生》《“以水谋私”坠入泥潭》等群众身边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片11部,下发典型案件警示教育通报60余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509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16.97万余人次。

——坚持锲而不舍推进作风建设,党风政风更加清朗。坚持从实际出发,抓节点、抓重点,抓细节、抓具体,盯紧盯牢、持之以恒,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在全县先后开展了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办公用房、违规发放电子红包、津补贴等内容的专项整治,在全县党政机关干部中印发“禁酒令”。启动巴楚县“作风整顿年”行动,大力整治学风会风文风、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四风四气”、行风整顿等“十大顽疾”。围绕脱贫攻坚和改善营商环境开展《干部作风“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持续深化专项治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扎实有效。始终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重大政治责任,紧盯扶贫项目资金管理风险隐患,坚决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紧盯良繁中心、合作社和土地收益再分配资金等“三项重点”关注类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围绕水利、教育、卫健等七类“微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统筹抓好“5个专项”工作和制止餐饮浪费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不断凝聚了人心。

——不断深化政治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调整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巡察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巡察监督工作格局。认真做好中央、自治区和地区各类巡视、巡察、审计和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坚持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五年来,共启动巡察12轮,完成了对全县310个党组织的全覆盖巡察。

——坚持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工作更加规范。稳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向县直48家综合监督单位派驻6个纪检监察组,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向12个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并全部挂牌。严格落实双重管理体制,协助县委建立“四责联动”机制,通过明责、述责、考责、问责“四轮驱动”,压实了全县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围绕决策、执行和监督三个环节,积极探索开展县乡党委决策权力、行业部门审批权力、村级“小微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推进监督向基层延伸。实施纪检监察系统“两规范、两提升”活动,大力推进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1+N”协作办案模式,推进纪检监察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整体提升,自身建设坚强有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力打造政治机关,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大练兵活动,组织“一周一考”“一月一测试”,加大与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纪委人才双向挂职交流力度,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素质。五年来,共举办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89期、举办知识竞赛8场次、开展以干代训85人次、跟案培训36人次。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五年来,共有13名纪检监察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坚决维护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形象。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五年的反腐败斗争带给我们的启示:一是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危险,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也绝不能输的重大政治斗争。我们必须知难而进,发扬彻底的革命精神,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二是维护反分裂斗争纪律任重道远。反分裂斗争是新疆工作的主线。我们必须旗帜鲜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坚决与“两面人”斗争到底,让其永远没有喘息之机、可乘之机、卷土重来之机。三是基层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仍有发生。民生领域“微腐败”啃食群众利益,败坏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我们必须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四是顶风违纪搞“四风”屡禁不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以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影响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新疆工作总目标落地落实的大敌。我们必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问题,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稳定发展环境。五是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亟待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从“政治上看问题”的认识和思想觉悟还不高,对政治监督的理解把握还有差距,一体推进“三不”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不够科学,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治理效能的有效发挥。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推动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二、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为实现这一目标,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在新的五年里,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推进纪检监察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支撑,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政治监督,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落实“十四五”规划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在加强理论武装、贯通学习上狠下功夫。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长期政治任务,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真正静下心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学懂”上狠下功夫。结合具体实践,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方针、重大原则、重要任务的内涵理解得更深、悟得更透,在“弄通”上力求更深入。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真正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和实际成效,在“做实”上多出新成果。

——加强政治监督,在践行“两个维护”上取得新成效。始终聚焦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新疆工作总目标,紧盯维护社会稳定、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强化监督检查,统筹抓好党史学习教育、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常态化扫黑除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不务实、不尽力、不作为的坚决查处纠正。紧扣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及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紧盯“关键少数”,强化“一把手”和同级监督,推进县乡党委决策权、行业部门审批权、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打造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监管平台,确保权力行使公开透明。督促各级党组织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

——一体推进“三不”,在治理腐败上取得新成效。始终保持“惩”的力度,坚定不移减存量、遏增量,特别是对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止的严肃查处,持续释放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信号。尤其要深挖彻查隐藏在党员干部队伍中的“两面人”,严肃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紧盯民生领域“微腐败”,对民怨集中、影响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扎实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坚决斩断“互惠互利”“各取所需”的腐败链条。严格落实好审查调查安全措施、责任,确保“双安全”“零事故”。注重提升“治”的成效,重点抓好常态化以案促改工作,督促近年来发生窝案、串案、重复发案的单位和部门,修订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使“三不”一体推进有更多的制度性成果和更大的治理成效。注重从每一个查处的案件中,深入剖析案发的原因、查找制度的漏洞以及制度执行中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公私分明、亲清分开,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地、治理一方的效果。

——巩固作风建设成效,在纠治顽瘴痼疾上持续用力。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整治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进一步整治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推动健全基层减负长效机制。严肃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紧盯节假日等重要节点,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坚持以上率下,紧盯“关键少数”,用好用活反面教材,及时曝光“四风”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件,充分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把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引导党员干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树新风纠“四风”。

——坚持人民至上,在整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上持续用力。统筹抓好过渡期专项监督,重点整治对“四个不摘”政策要求落实不力、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解决好扶贫项目资产底数不清、产权不明、监管责任不落实以及闲置浪费等问题,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紧盯乡村振兴领域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项目和环节,注重运用审计等专业力量、专业知识和手段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平台公司、公共资产等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深入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推动“打伞破网”常态化机制化;继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抓好以案促改。推进“三资”监督与“小微权力”监督有效融合,推动监督力量整合,充分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

——突出政治巡视巡察定位,在精准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上取得新成效。发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健全巡察与纪律、监察、派驻等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建立健全巡察与审计、财会、统计、信访、组织等监督协调协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强化上下联动,制定《关于加强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方案》,积极探索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成果运用、信息共享、力量配置等方面联动的途径和方式,更加精准客观全面地发现问题、反映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注重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为了群众、依靠群众。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日常监督和对整改成效的评估,注重把巡视巡察整改与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起来,推动巡视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在完善监督体系上持续用力。充分发挥改革突破先导作用,推动监督与社会治理有机结合,着力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化党内外监督融合,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机制,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各成员单位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的协作配合力度,及时交换意见建议,确保纪法“无缝衔接”,不断推动反腐败工作提质增效。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原则,把握党的领导、政策策略、纪法标准内在统一性,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统筹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和组织调整、纪律处分、移送检察机关等方式,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执法机关等在查办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中的协作配合,实现各类监督有机贯通、互相协调。

——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一贯高度重视、从严要求,围绕建设什么样的队伍、怎样建设队伍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我们要自觉践行伟大建党精神,树牢以人民为中心、执纪执法为民的政治立场,锤炼政治品格,提升能力水平,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坚持发扬斗争精神,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斗争,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事实为上、证据为王,坚决防止主观臆断、自以为是,确保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要加强县纪委班子建设,在“两个维护”上带好头、作表率。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深化全员培训,加大政治理论培训、纪法培训、安全培训、信息化培训力度,通过能力提升不断拓展监督的深度,成为会监督的行家里手。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自我监督管理,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关爱干部。要始终坚守底线红线,把“严”字体现到干部日常管理中,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建设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队伍。

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地区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断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前进力量,奋发有为、开拓进取,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为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提供坚强保障,为全面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