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巴楚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11-10 文章来源:巴楚县纪委监委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开创巴楚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新局面

提供坚强保障

—— 在中共巴楚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3215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巴楚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思考和谋划我县2023年纪检监察工作。刚才,张涛同志作了讲话。对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作了全面、深入、具体的安排部署,提出最严格的工作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2年工作回顾

(一)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县纪委常委会坚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县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员会“第一议题”,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反复研读,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2022年县纪委监委跟进学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61次,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37次。

(二)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紧盯全县反恐维稳、疫情防控、安全生产、耕地保护、巡视巡察整改以及县委扩大会议确定的83项经济指标和“大节水”、地下水资源分配及集约利用、保障粮食安全等内容,制定全年政治监督计划,“清单式”开展政治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令行禁止、步调一致。旗帜鲜明的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特别是反分裂斗争纪律,在全县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对宣传思想、文化旅游和广电等行业系统2017年以来违反政治纪律、违反反分裂斗争纪律的公职人员进行“政治评估”和“政治画像”。2022年全县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4848人,其中违反反分裂斗争纪律案件3636人。

(三)聚焦“三不腐”一体推进,持续提升腐败治理的效能。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始终保持“严”的氛围、“惩”的力度不减。全年对主动交代问题的14人从轻或者减轻处分,对9名对抗组织审查调查人员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对受到诬告错告的9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建立142名行贿人员信息库。拍摄《心理失衡最终沦为阶下囚》《初心尽失的“两面人”》《斩断伸向社会抚养费的黑手》警示教育专题片3部。认真开展第24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对全县新提拔(职)的240余名干部进行任前“考法考廉”测试。对56名年轻科级领导干部开展廉政党课和廉政谈话,引导年轻干部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

(四)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巩固作风建设的成果。紧盯重要节点和“关键少数”,通过向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发送廉洁提醒短信、廉洁提醒函、开展节前廉政谈话等方式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全年开展节点监督114场次,发现问题线索66条,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2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4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7072人。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印发《关于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坚决杜绝“一刀切”式落实工作的紧急通知》。聚焦基层负担过重等痛点难点问题开展村一级报送台账过多过频问题清理,精简优化工作专班,开展临时性机构清理和撤并。

(五)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分类别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综合监督9轮次,督促整改问题636条。围绕教育、医疗、住房、供热、物业、土地等52项群众反映突出的民生领域问题,督促19个行业单位开展“小切口”专项整治,整改问题443条。大力开展基层干部拖欠群众钱款问题专项整治。与组织部门联动开展基层干部作风粗暴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发现并整改各类作风问题331条。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优化营商环境明察暗访活动,发现并整改各类问题186条。查处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2737人,通报曝光21826人。完成自治区新广行风热线栏目组“优化营商环境 维护群众利益——新广行风热线·喀什在行动”走进巴楚首场现场直播活动。

(六)聚焦巡察监督,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制定《巴楚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高质量完成年度3轮对89个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同步开展了对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制和保密工作专项巡察。建立健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召开巡察联动会议4次,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整改报告进行“三方会审”。开展针对各巡察组的后评估活动2次,对15个被巡察党组织开展整改成效评估1次,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3次,问责党组织负责人12人。

(七)稳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完善监督体系。督促各级党组织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联动”机制的落实,全县各级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2518人。加强与组织、宣传、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促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工作融合,全年累计收到移交问题线索487件。全力推行县乡党委决策权、行业部门审批权和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探索“互联网+”监督模式,持续完善“巴楚县权力运行监管平台”,以公开透明倒逼权力规范运行。制发《巴楚县规范村务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村务监督“1+3”领导体制,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规范村级小微权力,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监察改革,在第五纪检监察组增设“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室”,将全县国有企业全部纳入派驻监督范围,为14个设立党支部的国有企业配齐纪检委员14名、选聘企业内部监察信息员45名。

(八)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全员培训和实战练兵,累计开展“晨曦微课堂”167场次、业务理论培训11场次、案件复盘评析6场次、案件质量互评7场次、办案安全专题培训2场次、“送教下基层”主题业务培训班1期、季度全员测试3次、知识竞赛2场。建立纪检监察机关权力内控制度,制定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机关各部室和纪检监察组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防控措施207条,召开纪检监察系统风险研判分析会2次,完成了对12个乡镇纪委和6个派驻机构的内部“小巡视”。扎实开展办案安全专项整治,实现了办案安全“零事故”。

一年来,在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努力下,全县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纪检监察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新的成效,得到了上级纪委监委的充分肯定。2022年,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被评为自治区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县纪委监委在全地区纪检监察业务绩效考核中排名第一。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全县反分裂、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是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个别“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力,没有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不能带头严于律己,严管所辖、严负其责。二是在严肃政治纪律和开展反分裂斗争方面。三是在反腐败斗争和线索管理方面:腐败和反腐败还在激烈较量,腐败问题线索存量还未见底,增量仍有发生。四是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四风”问题在我县还存在反弹回潮的风险,通过近期节日期间明察暗访发现高压之下仍有人不收敛不收手,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滥发津补贴、公车私用、酒驾醉驾等问题屡禁不止。五是在重点领域监管和工程建设领域方面:一些权力集中、资源富集、资金集中的重点领域依然存在决策不民主、管理不科学、有程序不执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关键岗位负责人容易产生被“围猎”、被腐蚀的风险。还有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依然不规范,特别是围标串标、贿赂评标专家、违法分包转包、项目虚假评审、审计结算价格虚高等方面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六是在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和自身建设方面: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观念、政治站位、专业能力、斗争意识、工作作风等与新时代新任务还不相适应有的派驻机构结合部门、行业、领域实际及工作职责开展日常监督表面化、简单化。以上问题,我们都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续严明反分裂斗争纪律,一体推进“三不腐”,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开创巴楚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一)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一是推动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求闭环落实工作机制,健全并严格落实台账管理、督查问责、“回头看”等制度,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二是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全县各级党组织首要的政治任务,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将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切实做到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围绕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任务,制定全年监督计划,清单式开展政治监督。完善政治监督“八项机制”,探索推进“双督办、双整改、双报告”的工作机制,及时纠正贯彻落实不坚决、打折扣等问题四是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首先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查起”的要求,尤其是对违反反分裂斗争纪律的“两面人”露头就打,优先处置,一查到底,从严查处。

(二)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续开展“压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动管党治党措施落实”专项行动,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意识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持续开展针对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每季度一次的党的纪律知识测试活动。落实好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联动”机制,推动“四责联动”工作机制向二级党组织有形有效覆盖。落实好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精准问责的长效机制,精准问责追责,促进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把“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巡视巡察的重点,丰富对“一把手”和同级领导班子的监督方式,规范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谈话机制,督促“一把手”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三是建立健全监督工作体系。强化“县统筹抓乡促村”工作机制,切实把党委(党组)全面监督与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融合起来,促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推动基层监督融入基层治理,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内外联动的“一盘棋”监督工作格局。

(三)突出政治巡察定位,有力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一是持续深化政治巡察。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高质量完成本年度3轮常规巡察工作任务。二是完善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落实好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审计、信访、保密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做好情况通报、沟通会商、问题线索移交、成果运用、整改监督等工作,提升巡察震慑力和实效性。三是强化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整改责任机制、促进机制、评估机制和公开机制,定期开展整改“回头看”,提升整改质效。四是加强巡察成果运用。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加强归纳分析,推动被巡察单位专项整治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形成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的闭环链条。

(四)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治“四风”。一是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将《中共巴楚县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的落实情况纳入纪检监察工作日常监督范围,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二是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靶向施治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担当、不作为,任性用权乱作为、层层加码,数据造假等问题。紧盯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纠治文山会海、过度留痕、表格繁多、监督检查过多过频以及基层台账过多等突出问题。持续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加大对“不吃公款吃老板”、“不吃本级吃下级”以及酒驾醉驾等背后的享乐奢靡问题查处力度。对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选准“小切口”开展专项治理。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坚持每2个月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批。四是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对十九大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回头看”,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化整治,分层级开展宣传教育、分行业完善制度机制、分领域推动移风易俗,对“走形式”的严肃问责。

(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是聚焦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围绕巴楚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以及经营性扶贫资产运营管理等内容,坚持每2个月开展一次综合监督,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建立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二是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开展“小切口”专项整治。持续完善“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的工作机制,形成多管齐下、分域治理、一体推进工作格局。三是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治理,跟进监督《巴楚县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落实,健全营商环境主体责任落实机制、联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每季度专题调研机制、问题线索查处机制、治理效果公开机制。

(六)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一严到底成为常态。一是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坚持把纪律教育融入日常管理,用好喀什纪检监察“一月一主题”测试。将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纳入县乡党校和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修课。督促乡镇党委每月、县直单位党委(党组)每季度开展一次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二是严格执行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规范审慎回复党风廉政意见,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三是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落实好《巴楚县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容错纠错的实施办法(试行)》和澄清正名机制,推动容错纠错精准化、澄清正名制度化、跟踪回访常态化,充分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七)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一是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始终保持反腐败压倒性力量常在、强大势能常在,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更加有效清除存量。坚决惩治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处。深化整治国企、国土、财政、园区、卫健、城建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二是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持续深化巴楚县权力运行网络监管平台建设,拓展功能运用,推进县委决策权、行业部门审批权、村级小微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突出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坚持一案一总结,同步做好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建立跟踪检查、督促整改、回访监督的工作闭环,针对性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并跟踪问效三是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开展好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对现有的警示教育资源按照行业领域进行分类,实行警示教育“套餐制”。制定《巴楚县廉洁文化建设“六进”三年行动方案》,丰富廉洁文化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稳步推进廉洁文化进机关单位、进村居、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进家庭。

(八)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双重领导体制,把党的领导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要求,进一步完善下级纪委监委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深入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二是持续推动派驻机构改革。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规范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工作职责、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流程。深化对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监察改革工作,加强工作指导,严格履职考核。三是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效能。坚持系统理念,在工作谋划、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上打通“四项监督”联动的堵点,持续优化“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协作区协助办案等模式。坚持年内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全覆盖,持续完善重大疑难案件会商会议制度。四是持续深化监督向基层延伸,在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上再加力。全面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开展村级每月一次的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交叉检查,推动基层监督融入基层治理。开展好我县2023年确定的19个乡村振兴示范村提级监督试点工作。

(九)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打造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常态化落实安排部署、专题研究、调度推进等工作机制,持续推进班子成员分片包联指导乡镇纪检监察等工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二是提升队伍能力素质。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化水平为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纪检监察基本理论、工作流程、业务技能等培训。三是严格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完善回避、保密和过问干预案件登记备案等内控制度,健全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坚决防治“灯下黑”。统筹做好关心关爱、澄清正名、评先表彰等工作,激励纪检监察干部担当作为。

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地区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披荆斩棘,永不懈怠,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为奋力开创巴楚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