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巴楚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完成反馈

发布时间:2021-09-28 文章来源:巴楚县委巡察办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2021年4月16日至7月10日,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对阿瓦提派出所等7个乡镇派出所开展了常规巡察,对阿瓦提镇教育党总支等6个乡镇教育党总支开展了机动巡察,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5个软弱涣散(后进)村开展了巡察“回头看”。近期,县委5个巡察组完成对19个被巡察党组织的反馈。

本轮巡察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和行业特点,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四个对照”作为监督标准,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问题,结合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民生领域专项治理等工作,强化政治监督。

反馈会上,各巡察组认真传达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尤其是整改工作的新部署和新要求,以及地委、县委“七人小组”会议关于巡察整改的具体要求,不遮不掩、不留情面、一针见血、原汁原味反馈问题。各巡察组指出,从巡察情况看,被巡察的19个党组织深入学习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压实,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有的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履职尽责有差距,行业乱象未得到有效遏制;有的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还不够有力,廉政风险防范不够到位;有的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不充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还有短板,为民服务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等。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带队反馈制度,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时间节点、持续传导压力,提出被巡察党组织书记要严格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被巡察党组织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要把推动本轮巡察整改与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与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一体部署、一体整改、一体落实;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做好分管领域整改,凝聚整改合力,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要及时通报整改情况,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以整改实效取信于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要承担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加强指导整改力度,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细落实落地。

巡察过程中,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