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纪委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内设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室、组宣部、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此外,设有岳普湖县纪委监委信息技术保障中心等直属单位。设有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有关文件;负责对外联络。

组宣部: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干部培训、政策研究;负责廉政教育及宣传文化建设工作。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干部作风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治理等专项治理工作。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干部违纪行为和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党员对党纪处分决定、公职人员对政务处分决定不服的申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

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负责依规依纪依法监督检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议、履行党员义务等情况,综合研判问题线索实施问责;向监督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各类案件;承办党员、公职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