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委(2022—2026年)第十三轮巡察完成反馈
发布时间:2026-08-07 文章来源:喀什地委巡察办
根据地委统一部署,地委(2022—2026年)第十三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采取集中反馈和“一对一”现场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集中反馈会议通报了巡察“回头看”和整改销号评价发现的突出问题,对抓好问题整改作出安排。地委书记、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聂壮出席会议并讲话,地委委员、纪委书记、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邓波主持会议。6个地委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巡察的18个党组织“一对一”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巡察工作责任重大。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方针、全国全区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不断增强巡察监督震慑力、穿透力、推动力,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喀什地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贯穿对村巡察和巡察整改工作全过程,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心思和精力用在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上,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反馈强调,各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把准巡察整改政治方向,党组织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作为改进工作、提升能力水平、促进治理的重要抓手,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集中攻坚、靶向突破,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完善制度机制,堵塞工作漏洞,把整改成果有效转化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服务群众的强大动力。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和跟踪督办,对已完成整改的持续开展监督,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长期整改任务加强督导检查,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改。要紧盯整改责任、措施、成效,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实现监督、整改、治理的良性循环,把巡察整改成果有效转化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喀什的实际成效。
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地区纪委监委、地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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