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起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1-05 文章来源:喀什纪检监察网
关于五起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现将查处的五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麦盖提镇新城(8)社区干部阿布来提·萨比尔克扣保洁员和保安人员奖励金的问题。2020年1月至9月,阿布来提·萨比尔在麦盖提镇新城(8)社区工作期间,将物业公司给19名保洁员和保安发放的1月至9月奖励资金0.9万元克扣未发,其中0.44万元用于购买社区办公用品,剩余0.46万元据为己有的问题。2020年12,阿布来提·萨比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县公安局巴扎结米镇派出所民警阿力木·图尔迪阿吉以他人名义违规申请安居富民房并违规享受补助资金的问题。2016年2月,阿力木·图尔迪阿吉任麦盖提县公安局巴扎结米镇派出所民警期间,以该镇乌尔曼村2组村民吐某的名义违规申请了一套安居富民房,并违规享受安居富民房补贴资金2.85万元。此外,阿力木·图尔迪阿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阿力木·图尔迪阿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吐曼塔勒乡其克塔勒克(14)村村委会原副主任艾买尔·买买提在安居富民房工作中履职不力、责任心不强的问题。2016年2月,艾买尔·买买提任吐曼塔勒乡阿其克塔勒克(14)村村委会副主任期间,负责安居富民房工作履职不力,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村民努某违规以村民希某的名义重复修建了一套安居富民房,并违规享受补贴资金2.85万元。2021年1月,艾买尔·买买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希依提墩乡琼库尔买里(4)村原会计买买提力·沙依木侵占群众钱物的问题。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买买提力·沙依木在担任希依提墩乡琼库尔买里(4)村会计期间,将村民孜某、阿某、努某缴纳的贷款2.2万元据为己有;向村民阿某、卡某、吐某借款5.8万元,久拖不还;以玉某、亚某、努某的名义在乡信用社贷款15万元,至今未向信用社还贷,导致群众利益受损。2020年12月,买买提力·沙依木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5.希依提墩乡琼库尔买里(4)村原会计库尔班·司迪克违规侵占群众安居富民房押金款的问题。2015年5月,库尔班·司迪克在任希依提墩乡琼库尔买里(4)村会计期间,利用工作便利,违规将收取乌某的安居富民房押金款0.2万元据为己用,至今未还。此外,库尔班·司迪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库尔班·司迪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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