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委(2022—2026年)第十二轮巡察完成反馈

发布时间:2026-03-12 文章来源:喀什地委巡察办

根据地委统一部署,地委(2022—2026年)第十二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采取集中反馈和“一对一”现场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月24日,地委(2022—2026年)第十二轮巡察集中反馈会议召开。会议集中通报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对抓好巡察整改作出安排。地委书记、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聂壮出席会议并讲话,地委委员、纪委书记、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邓波主持会议。3月3日前,地委各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巡察的各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了“一对一”反馈。

反馈指出,要深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检验党性修养、政治能力的重要标尺,通过整改,进一步树牢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凝聚起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强大正能量,以坚定的政治立场、鲜明的政治态度、有力的政治举措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地委各项工作要求落地生根。

反馈强调,各被巡察党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刀刃向内”的勇气直面问题短板,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深刻反思根源,找准问题症结,为精准整改、长效整改打下坚实基础。要强化责任担当,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把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注重成果转化,把整改工作与推进“十五五”开局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融入日常工作、深化改革、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真正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喀什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同向发力、同频共振,跟进日常监督,合力推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紧盯关键少数,看主要负责同志是否真正担起责任;紧盯突出问题,看是否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紧盯整改实效,看是否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群众满意。实现监督、整改、治理的良性循环,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地区纪委监委、地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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