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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1-09-16 文章来源:喀什地区纪委监委

  日前,喀什地区纪委监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3起典型问题是:

  一、疏勒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姜永春通过公务加油卡套现方式支付违规吃喝费用的问题。2014年6月至2018年2月,姜永春任疏勒县农机局副局长期间,与时任局长刘某(已另案处理)商量后,分五次从公务加油卡中套取现金5.5万元,其中4.5万元用于支付违规吃喝费用,1万元用于给干部职工购买水果。此外,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2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英吉沙县英吉沙镇党委委员、统战干事阿布都克里木·阿比迪热依木违规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问题。2020年4月至2021年1月期间,阿布都克里木·阿比迪热依木任英吉沙镇党委委员、统战干事、朝阳社区党支部书记期间(2020年9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使用面积为21.28平方米的办公室,超出标准面积9.28平方米。2021年5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巴楚县政协办公室三级调研员艾赛提·阿卜力米提违规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7月,艾赛提·阿卜力米提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好友私家车冒充公车安排在定点维修中心进行维修与保养,并将0.72万元维修费予以公款报销。2021年4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收缴。



  上述3起典型案例,有的违规套取加油资金,有的超标准配备办公室,还有的利用职权私车公养,反映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纠治“四风”必须永不止步。在2021年中秋、国庆节前对这些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是给全地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一剂预防针、清醒针,以此提醒告诫广大干部务必以案为鉴,主动对照检查、深刻汲取教训,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上特别强调,全体党员要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地区各级党组织要牢记伟大建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既要严于律己,发挥“头雁效应”,又要以上率下,作好表率,切实把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全地区各级职能部门尤其是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要自觉履行监管职责,强化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津补贴发放等过程和环节的监督管理,从行业角度及时规范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坚决铲除违纪违法行为滋生蔓延的土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严的主基调,勇担使命,敢于斗争,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坚决纠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决不放过;对无视纪律规矩、不收手不知止的要从严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要加强研判分析,注重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高效识别、精准监督,综合运用实地查访、交叉互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四风”新形势、新变种深挖细查、严惩不贷,坚决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同时,要强化精准执纪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要坚持“一案双查”,压实“两个责任”,持续传导压力,以作风建设实际成效为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